直销怪力乱神之四 外企之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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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15:15 《科技智囊》杂志 | ||||||||
外企之力 作者:王义伟 种种迹象显示,国家有关部门很有可能先出台一个规范外商的直销法规
根据中国的入世承诺,中国将在3年内取消对于直销的限制。在3年期限即将届满之际(2004年12月11日),直销开放又一次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话题。 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笔者认为,直销开放不会引起巨大的社会波动,是一个平稳开放的过程,但在这个看似平稳的过程中却蕴藏着巨大的商机。中国的企业有没有机会、能不能抓住机会进入这一领域,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话题。 首先,直销开放不可能形成剧烈的社会波动。做出这样的判断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种种迹象显示,国家有关部门很有可能先出台一个规范外商的直销法规,也就是说,直销开放是先对外商开放。笔者研判,中国的直销立法进程,最多要经过4个程序:第一步,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起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步,商务部负责起草《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直销业务规定》;第三步,商务部根据以上两个法规的执行情况,结合中国国情,出台《内资直销管理条例》;第四步,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商务部提出建议,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将《无店铺销售法》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中去。目前的情况,工商总局方面没有任何有动作的迹象,商务部在今年9月份可能会出台一份规范外商的法规草案。因此,所谓的直销开放,只是局部的、小范围的开放。 第二,如果外商先行的传言被证实,直销开放对社会的冲击将会大打折扣。因为包括安利、雅芳等外商在内的直销企业已经在中国合法存在了多年,所谓的直销开放只不过是让他们的合法经营的法规依据提高了一个层次而已。 要解释清楚其中的原委,须从传销讲起。传销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进入中国,之后一直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直到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才发布了一个《传销管理办法》。尽管工商总局的办法对传销企业的管理作了严格的限制,但是,传销已经在大江南北彻底变异,让越来越多进入的人变成了金钱的疯狂膜拜者,让越来越多的人变成道德沦丧的骗子。 面对这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工商总局的法规出台不久,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痛下“杀手”,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将传销一举彻底封杀。 两个月后,出于外在原因,中国政府对外商网开一面,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安利、雅芳等10家外国企业得以以另一种面目继续在中国市场存在。 也就是说,安利、雅芳等外商一直在中国进行直销活动,所谓的开放,对于这些外商而言,除非商务部出台的法规有重大改变,否则不会有太多实际意义。如果说有变化的话,可能是从事直销的外商数目会多一些,但是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出于社会安定等因素考量,应该会控制发放外商直销牌照的速度和数量。 第三,直销虽然成为热点,但是总体而言,适合直销的产品主要为化妆品、保健品等,这类产品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中只占极小的部分,不会对中国总体的商业形态造成冲击。 有业内人士总结直销产品的特点时,归纳了如下几条:第一,直销的产品是消费品。第二,直销的产品应该是消费频率较高的产品。比如,汽车、冰箱等,消费者购买之后可以使用几年甚至10年以上的,这类产品就不宜成为直销产品。第三,直销产品不是随便在商店里能买得到的。第四,直销产品应该有特殊效用。基于此,业内人士列举了如下适宜于直销的产品,它们分别是:食品、化妆品、健康用品、个人用小家电、女性内衣,等等。 第四,从1998年至今,主要由工商总局着手开展的对非法传销的打击从未间断,而且近期有空前加强的趋势。这种遏制势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直销开放之后,不会对社会、对经济造成严重冲击。 虽然从国家工商总局方面没有任何官方的信息,但是,从新闻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出,最近一段时间,工商系统在华南、华中、华东、东北等地破获了一系列的非法传销案件,打击力度空前强大,8月上旬尤其明显。笔者研判,工商系统的行动,就是为了配合即将进行的直销开放,以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形势不至失控。 既然直销开放是一个平稳过程,而且有可能是先对外商开放,那么,中国企业有没有机会呢。笔者的答案是,有。 根据笔者的采访和观察,中国有的企业已经游走边缘,开始从事直销活动。 这些企业行事非常低调。据业内人士介绍,他们采取的都是专卖店加推销员的方式。这些企业有自己的合法的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店铺。对于推销员,他们采取的是返点(提成)的方式。所有这一切,至少在工商部门看来,是正常经营的,没有什么非法之处。但是,在私底下,他们有一整套多层直销的运作模式。笔者就见到过某国内企业的营销计划书,该企业将推销员分为8个级别,最低级的是经销商,最高级的是皇冠经理。每达到一个级别,就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这样的市场推广,实际上就是典型的直销模式。当然,该企业不可能将这些内部的东西向工商局坦白。另外,关于培训的事情。这些企业从来不说自己是进行培训的,而是在举办经销商会议。这样的会议,内容很多,其中包括对经销人员的培训。 目前工商局严厉打击的,是非法传销,对于这些游走政策边缘的企业,由于各种复杂原因,各地的工商部门并没有采取什么行动。 尽管传言外商先行,但是,直销对中国企业迟早是要开放的。业内人士透露,一旦直销对所有企业开放,最关键的就是门槛和制度问题。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企业就可以申请从事直销业务。 在相关的法规没有出台之前,对于直销的门槛和制度,笔者只能综合各方面的信息进行归纳和猜想,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门槛方面:对企业的注册资本、上一年度的营业额有一定的要求;要求企业是生产型企业,有自己的生产场地;要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要给工商、公安、商务等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制度方面:可能会要求企业将自己的市场推广计划向有关部门报备,被批准后要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