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和程序公义:“老千股”们的末日倒计时

法治精神和程序公义:“老千股”们的末日倒计时
2018年05月10日 08:03 智通财经网

  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周天子名存实亡,诸侯纷争,天下大乱。

  时势造英雄,社会动荡导致的礼崩乐坏反而带来了思想文化上的百家争鸣,邹鲁儒家、陈楚道家、齐阴阳家、三晋法家……一时间风起云涌。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笑到最后的,是“车同轨,书同文”的秦国,以及“法不两适”的法家。

  之所以能结束持续了五百多年的乱世,筑造一个统一且稳固的体系,靠的是秦国的铁腕统治和法家思想的法治精神,这个道理想必两千多年后的港交所(00388)不会不懂,而建立一个真正成熟且完善的国际化港股市场,摆在港交所面前的心腹之患,必然是臭名昭著的“老千股”。

  正如港交所掌门李小加早在2014年就说过的一段话:“在我看来,香港市场的核心价值首先是法治精神和程序公义。正是因为遵从法治精神和程序公义,我们不会随便为一家上市公司更改规则,任何重大更改都必须经过审慎程序。也正因为程序公义,一旦研究规则的努力已经开始,我们也不应因为一两家公司的离去而停下来。”

  毫无疑问,港交所是时候拿出点真功夫整治“老千股”的乱象了。

  法者,禁于已然之后

  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汉书·贾谊传》

  曾几何时,港股市场最著名的特产“老千股”大行其道,胆大的人在刀尖上跳舞,大把捞钱却时刻如履薄冰,胆小的人唯恐避之不及,战战兢兢也难免马失前蹄,几颗老鼠屎搅得整个港股市场乌烟瘴气。

  尽管近几年来,港股通正式启动,随后南北双向总交易额度取消,使得南下资金占港股成交的占比日渐提高,也推动恒生指数一路走高,但老千股的问题对于港交所来说始终如芒刺在背、骨鲠在喉。对此港交所也并非听之任之,但早前推行的各类措施总有些隔靴搔痒的意思,打不到点子上。

  这一切的转机出现在2017年5月15日,当天港交所前非执行董事、有“股坛长毛”之称的 David Webb 估计也被老千股所伤,于是在个人网站上发表了《“谜之网络”(Enigma Network):50只不能买的港股》一文,列出了50只交叉持股、有老千的嫌疑的个股:

  背后港交所是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且按下不表,但结果绝对是乐观的。一个月后的6月27日上午10:30分,有如平地里的一声惊雷,那些曾经让投资者如履薄冰、避之不及的老千股开始集体闪崩,50%起步的跌幅堪称壮观,有些个股的股价甚至直接被打到了0.01,到了跌无可跌的地步。

  细价股的集体暴跌引发监管层“震怒”,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更是断言,要让港股市场在未来5至10年时间不再提及“老千股”。在随后的8月7日,华多利集团(01139)突然“被除牌”,成为港股历史上第一只在交易中被联交所宣布除牌的主板股份,这也是港交所“禁于已然之后”打响的第一枪。

  不过“禁于已然之后”终究是亡羊补牢,虽说为时未晚但投资者的损失已经实实在在产生过了,“禁于将然之前”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本月初港交所对《上市规则》的修订释放出了积极信号:监管部门已全面开始行动,从根本上杜绝“老千股”的出现。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

  回到此次港交所对于打击老千股的再次加码。早在2017年9月下旬,港交所就已对限制具有高摊薄效应的集资活动修订《上市规则》征询了市场意见。智通财经APP获悉,此次港交所共收到来自市场各界共46份回应意见,均表示非常支持相关建议。

  在按照市场意见对相关建议作了轻微修订之后,5月4日,港交所刊发有关上市发行人集资活动的咨询总结及修订后的《上市规则》,该规则将于7月3日生效。

  事实上,在两地市场互联互通后,港交所对大比例折价供股等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不断加码,但从上市规则修订层面来限制还是首次。未来,港交所将在《上市规则》中实施针对性措施,以解决滥用大幅价格折让集资活动的潜在问题。

  具体来说,除非发行人出现财务困难等特殊情况,否则具有高度摊薄效应(即未认购股东的权益被摊薄25%或以上)的供股、公开招股及特定授权配售等集资活动将被禁止。而且所有公开发售须取得少数股东批准,除非有关新股是根据现有的一般性授权发行。换句话说,所有发行比例及价格折让偏高的发行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新规禁止使用一般性授权配售权证,并规定了上市公司在使用一般性授权配售可换股证券时,其首次换股价不得低于配售时股份市价。而在股份分拆及红股发行方面,新规则规定,若发行人分拆股份或红股发行后经调整的股价低于1港元,发行人将不得进行改股份分拆或红股发行。

  这对于通过压低股价,再配以大折价配股或供股、频繁合股等手段绞杀散户的老千股来说,无疑是一记晴天霹雳,将来若还想再通过“向下炒”、“十合一”等“出老千”套路来祸害港股投资者,扰乱港股市场秩序的话,恐怕就过不了监管这一关了,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禁于将然之前”。

  对于此次对《上市规则》的修订,港交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将致力于保障小股东的权益:“我们重申,上市发行人必须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一视同仁。上市发行人的董事应以股东整体利益行事,发行股份时必须公平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就在上个月才刚刚完成了主席换届,新一任主席史美伦早在香港证监会任职期间就有了“铁娘子”的称号,而在担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的3年半里更是把成熟商业社会中最重要的“契约精神”带给内地资本市场。

  “铁娘子”赶上“变法”,或许真的能如同秦始皇横扫六合一般,将港股市场上的“老千股”赶尽杀绝,还港股投资者一片晴朗的天。

责任编辑:张海营

港交所 老千 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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