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4月19日消息,蒙草生态董事焦果珊于2017年7月通过公司发布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并陆续进行减持。在2017年12月1日的减持过程中,发生一笔50,0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此, 内蒙古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以下为内容原文:
焦果珊:
作为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草生态”或“公司”)董事,你于2017年7月通过公司发布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并陆续进行减持。在2017年12月1日的减持过程中,发生一笔50,0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鉴于你及时采取措施自纠,通过蒙草生态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并致歉,主动向公司上交违规收益,未造成严重影响,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马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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