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汪万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芙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雪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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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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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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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数。如果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数,深交所有权在公司2020年年报披露后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2019)湘01民初3444号传票,原告神州行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及湖南大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公司及湖南大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本金79,264,930.81元,并依约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之日。由于本案,长沙中院查封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淞江区广富林路4855弄116全幢房产,账面原值2,385.10万元,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公司持有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000万股权,持股比例8%,冻结期限为三年。本案一审第一次开庭已结束,目前未判决。本案发生后,公司将公司印章涉嫌被伪造用于保兑仓业务向应城市公安局报案,应城市公安局已正式立案,并正在按照刑事案件侦办公司印章涉嫌被伪造一案。
3.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决定启动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环集团”)战略重组工作,总体方案是处置宜化集团对双环集团的控股权。若本次战略重组的总体方案得以顺利实施,双环集团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据公司向宜化集团了解,其在前述提示性公告披露以后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了对双环集团的审计评估,研讨了不同的战略重组方式和方案,先后接洽了不同类型的意向投资者但未确定投资者也未签订任何重组协议或者意向协议。目前宜化集团仍在寻找、接洽意向投资者,由于双环集团负债规模较大、加之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公司和双环集团的经营业绩造成了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该重组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完毕还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宜化集团等有关各方,及时告知双环集团战略重组的重要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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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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