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02:3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87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照评标结果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60套单机容量为2000kW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中节能五峰牛庄120MW风电场项目,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28,400,000.00元。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刘健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8)。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同意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二台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6,345.23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15,269.05万元(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20%),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及资金需求,按照40%的持股比例逐步对二台项目建设主体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台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不低于5,807.62万元(扣除已缴纳的300万元注册资本);

  (二)同意以二台公司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1,076.18万元贷款(不超过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时,公司按照40%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地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4,430.47万元。

  (三)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二台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上述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及关联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刘健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对外担保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0)。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3日(星期一)。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91)。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关联方在履行合同中存在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的风险。

  ●公司与浙江运达连续12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73,416.44万元。(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不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为湖北省五峰县牛庄乡投资建设中节能五峰牛庄12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五峰牛庄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供应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五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风电)作为五峰牛庄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运达股份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五峰牛庄风电场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428,400,000元。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浙江运达12.7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运达股份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

  注册资本:29,396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杨震宇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技术开发、转让、测试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备的装备与成套,风电场的投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销售、安装和制造(限下属分支机构),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运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运达股份45.9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运达股份12.76%的股份。

  (二)关联方的经营情况

  运达股份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具有风电场开发、风电场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出口能力,是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

  截至2019年9月30日,运达股份资产总额为980,078.83万元,净资产为144,769.61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0,799.00万元,净利润3,08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五峰风电拟按照评标结果向运达股份采购60套单机容量为2000kW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等用于五峰牛庄项目,采购总金额为428,400,000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五峰风电作为五峰牛庄项目的建设主体,拟与运达股份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中节能五峰牛庄风电场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五峰风电拟向运达股份采购总装机规模为120MW,单机容量为2000kW的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附属设备/系统、中央及远程监控系统、通用及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易耗品、相关技术服务、五年项目质保期服务及大部件质保服务等。

  2、交易金额: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28,400,000.00元。

  3、交易数量:风力发电机组设备60套。

  4、支付方式:通过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以人民币进行。

  5、支付安排:每期合同设备分别付款。按照进度安排,分别有预付款、到货款、吊装款、预验收款。

  6、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车板交货,买方签署现场收货验货证明后,货物所有权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7、合同生效条件:该采购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且双方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且经公司决策程序批准后生效。

  8、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设备及技术资料的缺陷、错误、疏忽损失、延迟交货、合同项目执行进度不符合约定、设备不满足并网要求、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质保期内设备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考核要求及因卖方主要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等违约责任,由卖方承担,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相应罚则。

  9、履约保证:运达股份以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若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运达股份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提交由国内知名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质保期保函、大部件保函;若采取履约保证金的方式,运达股份按照合同履行进度分别向公司支付履约保证金、质保期保证金、大部件保证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正鸣、王利娟、刘健平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是基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五峰牛庄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

  2、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公开、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3、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备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风电项目的顺利推进。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法定采购程序,遵循了公平、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89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76,345.23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807.62万元(扣除已缴纳的300万元注册资本)。

  ●公司与运达股份连续12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73,416.44万元。(已经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不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与关联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上述项目且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11日,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二台项目),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7)。其中涉及公司为项目公司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台公司)按股份比例提供项目建设贷款担保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12.7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运达股份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58号

  注册资本:29,396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杨震宇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技术开发、转让、测试及咨询服务,环保工程设备的装备与成套,风电场的投资管理、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销售、安装和制造(限下属分支机构),金属材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运达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运达股份45.9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运达股份12.76%的股份。

  (二)关联方的经营情况

  运达股份主要从事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并具有风电场开发、风电场建设工程总承包和出口能力,是风力发电整体解决方案系统供应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运达股份资产总额为659,492.52万元,净资产为96,229.59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176.77万元,净利润12,030.1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浙江运达资产总额为980,078.83万元,净资产为144,769.61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70,799.00万元,净利润3,080.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7月5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新城区张北运达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勇毅

  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及销售;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台公司资产总额为955.53万元,净资产为450.1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二台公司资产总额为1,256.97万元,净资产为750.45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台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北县二台镇境内,风电场中心距张北县约30公里。风电场规划面积为72平方公里,海拔高度1,300-1,600米。

  二台项目规划容量为100MW,拟安装40台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内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一栋配套综合楼,四条35kV集电线路、一条220kV送出线路、一座电蓄热供热站及一条站用电备用供电线路。

  二台项目已取得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张北二台宇宙营风电场100MW项目的核准批复。

  (二)投资估算与经济分析

  1、投资估算

  二台项目核准总投资额为76,345.23万元,单位千瓦的动态投资7,634.52元/千瓦。

  2、经济分析

  二台项目为分期上报整体核准,即可研编制和前期手续办理等均按2个50MW容量规划,后期核准以100MW容量规模一次核准。根据可研报告测算,一期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约12.64%;二期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25.46%。综上,二台项目具有一定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具有可行性。

  (三)投资方案

  二台项目核准投资总额为76,345.23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269.05万元(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20%),由公司和运达股份40%、60%的持股比例自筹,其中公司出资5,807.62万元(扣除已缴纳的300万元注册资本),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步出资;其余资金即61,076.18万元(不超过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拟以二台公司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公司及运达股份将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向二台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按照40%的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4,430.47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冀北地区的风电市场规模,本次交易股东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9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正鸣、王利娟、刘健平回避表决。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冀北地区的风电市场规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股东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为关联人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作出,风险可控,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及关联担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既定的业务发展战略,项目投产后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冀北地区的风电市场规模,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股东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为关联人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作出,风险可控,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并同意为项目贷款主体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地担保。”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与运达股份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冀北地区的风电市场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本次交易股东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权,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为关联人二台公司提供担保是按照公司的持股比例作出,风险可控,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讨论,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90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430.47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介绍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持股比例为40%的合营公司二台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而提供的项目建设贷款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投资项目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公开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9)。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张北二台镇宇宙营100MW风电场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6,345.23万元(不含送出工程)。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15,269.05万元(不低于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20%),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度及资金需求,按照40%的持股比例逐步对二台项目建设主体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不低于5,807.62万元(扣除已缴纳的300万元注册资本);

  同意以二台公司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61,076.18万元贷款(不超过国家核准总投资额的80%)时,公司按照40%的持股比例为其提供相应地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4,430.47万元。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二台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担保手续等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6年7月5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新城区张北运达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勇毅

  注册资本:75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及销售;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二台公司资产总额为955.53万元,净资产为450.1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1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二台公司资产总额为1,256.97万元,净资产为750.45万元;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二台公司尚未与金融机构商谈贷款事项,因此上述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及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名称等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公司提交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情况如下表:

  ■

  备注1: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的澳大利亚白石风电项目由公司担保贷款余额19,740万澳元,采用2019年12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7933,担保贷款余额折合人民币94,619.7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

  备注2:白石风电场所有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石公司)少数股东的母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白石公司贷款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白石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担保余额6,580万澳元,采用2019年12月1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4.7933,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31,539.91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9-091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二层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12月12日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6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1层1115房间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提供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1)个人股东本人登记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登记的:须出具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代理人)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信函(以收信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登记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1层1115房间)

  联系方式:010-83052221

  传    真:010-83052204

  邮    编:100082

  2、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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