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58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9年12月8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和备案完成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董事会认为必要的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主承销商
拟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计赎回、回售等相关条款及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Dr.PengHoldingHongKongLimited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Dr.PengHoldingHongKongLimited(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拟与独立第三方MerdekaOpportunityFund签订《借款协议》,MerdekaOpportunityFund拟向鹏博士香港提供不超过1亿美元的借款。
就上述借款事项,公司拟为鹏博士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本金(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为子公司PacificLightDataCommunicationCo., Limited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PacificLightDataCommunicationCo., Limited(太平洋光缆数据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LDC”)拟与独立第三方FountainILimited签订《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PLDC将向FountainILimited发行票据(“票据”)以获取总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票据融资,票据的期限为自票据首次发行日起三百六十四日。
就上述融资事项,公司拟为PLDC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本金(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融资金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27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大宴会厅三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59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58号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2、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和备案完成后,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其他董事会认为必要的措施。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11、主承销商
拟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计赎回、回售等相关条款及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披露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具体金额等;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同意按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的方案为准。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债务结构、债券市场融资成本等因素,在提交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并取得监管部门批准后适时启动发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情况。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60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
●担保人名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7,097.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除上述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事项一: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 拟与独立第三方Merdeka Opportunity Fund签订《借款协议》,Merdeka Opportunity Fund拟向鹏博士香港提供不超过1亿美元的借款。
就上述借款事项,公司拟为鹏博士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
事项二:
公司之控股子公司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太平洋光缆数据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LDC”)拟与独立第三方Fountain I Limited签订一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根据认购协议,PLDC将向Fountain I Limited发行票据(以下简称“票据”)以获取总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票据融资,票据的期限为自票据首次发行日起三百六十四日。
就上述融资事项,公司拟为PLDC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融资金额。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鹏博士香港
公司名称: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30,501万港币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17,929.28万元,净资产为-1,533.8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5,537.33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461,322.73万元,净资产为-8,159.3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6,268.42万元。
(二)PLDC
公司名称: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88.3593%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港元
经营范围:国际通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180,396.49万元,净资产为-4,106.86万元,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137.72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226,954.32万元,净资产为-6,345.03万元,2019年1-9月实现净利润-2,048.85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事项一: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公司拟为鹏博士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的本金,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借款金额。
事项二: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公司拟为PLDC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的票据融资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融资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结合该等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上述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2017年6月1日,鹏博士香港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5亿美元的债券,该债券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截至目前,该美元债券余额为4.2235亿美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除上述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9-061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7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大宴会厅三。(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
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3、4、5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4日上午9:00-下午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雍和航星园5号楼3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2月24日下午 17:3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街道雍和航星园5号楼3层公司董秘办,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220 6808,传真:010-5220 6809,邮箱:chenxi20@btte.net
联系人:陈曦
2、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6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了《鹏博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3)。现对上述公告中的担保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事项一: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公司拟为北京长通服因违反《业务合作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承担担保义务。
(二)担保范围:北京长通服因违反《业务合作协议》下其“陈述、承诺与保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期间,未经北京联通事先书面同意,公司及北京长通服不得自己或指示任何第三人以任何形式在北京地域内开展、运营宽带业务;不得自己或指示任何第三人以任何形式争取、服务鹏博士用户;北京长通服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转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完成。各方不得签署任何协议或作出任何决议、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以致对鹏博士用户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公司将就北京长通服违约而给北京联通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北京联通垫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2亿元。
事项二: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北京长通服对联通租赁的全部债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89亿元),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长通服向联通租赁支付的保理费、回购价款(即联通租赁将已受让、未受偿的应收账款部分或全部转回给北京长通服,北京长通服应支付的价款)、违约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3.89亿元的本金(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的实际融资金额)。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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