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非标资产清理不会“一刀切”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李国辉
作为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细则,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相关认定规则备受市场期待,10月12日,《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认定规则》)发布。
此前,资管新规对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列出了5项条件:一是等分化,可交易;二是信息披露充分;三是集中登记,独立托管;四是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五是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认定规则》细化了资管新规关于标债资产的上述5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并在过渡期安排、监管要求等政策导向上,与前期政策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认定规则》将部分前期市场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明确为非标资产,包括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收益凭证以及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事实上,对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市场前期已有共识。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经主动按照要求调整不合规资管业务、压降非标资产规模。但是,对于上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金融产品,由于未被列入原银监会《理财业务统计表》(G06表)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当中,所以被市场称作“非非标”。
接近央行的相关专业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此次《认定规则》将这些“非非标”明确为非标资产,有利于稳定市场关于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同时,《认定规则》对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管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即“非非标”),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豁免了非标资产有关监管要求,这使得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整改计划,自主合理做好投资安排。
“上述产品明确为非标,但并不代表这些机构不能再做新的标准化产品。”上述人士说。
根据《认定规则》,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是指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国际机构债券、同业存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固定收益类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前述5项条件。符合要求的机构,可向人民银行提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申请,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认定。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除现有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外,其他标债资产应明确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基本思路。《认定规则》发布后新增的各类债权类资产,均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标债资产认定;若通过标债资产认定,资管产品可投资该类标债资产以置换存量的非标资产。
上述人士说,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认定规则》提供标债资产认定的路径,消除市场对非标资产清理“一刀切”的疑虑和误读。这样既有利于化解非标资产难入表、难接续的问题,又有利于非标资产的规范发展,为市场增添了弹性,有助于促进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至于近期票交所推出的标准化票据是否属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上述人士表示,票据是直接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的一个工具,标准化票据是按照上述5项标准来做的基于票据底层资产之上的证券资产。不过,业界对票据理财等有不同看法和声音,因此这次暂时没有放进《认定规则》。
对于市场前期讨论较多的“非标转标”,该人士认为,这一说法不够准确。因为旧合同已经签订了,对接的是非标,不可能贴个标“转标”。但是,如果发行新的符合上述5项要求的标准化产品接续旧的,这是有可能的。
从资管新规的角度来看,非标资产主要在透明度方面不是标准化的。事实上,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也并没有限制投资非标,而是设置了投资比例上限。这是为了在宏观上避免资管产品都走非标所带来的透明度的缺失,最终是为了提高资管领域里的透明度和净值化程度。在投资非标方面,《认定规则》与前期政策是一致的,既没有进一步紧缩,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
“我们应该客观地看待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利与弊,标债透明度高、转让方便;非标收益高,但没法转让。监管政策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进行转标,而是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上述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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