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3日 03:38 中国证券报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3                           公司简称:顶点软件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严孟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凤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婵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4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严孟宇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黄义青、董事李军、独立董事齐伟、独立董事徐青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5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13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永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萧锦峰、郑元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第一季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6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会对公司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同时为更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则。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2 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2016 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顶点软件 金融资产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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