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药业”或“公司”)于 2019 年1月 2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持本公司股份 144,117,2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04%)的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
2019年3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新乡白鹭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数量140万股。
2019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新乡白鹭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日,新乡白鹭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新乡白鹭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其中: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新乡白鹭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其计划减持数量的范围。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新乡白鹭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