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年11月13日 00:30 中国证券报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罗志伟先生于2018年11月7日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持有交易对方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HG百货”)20%股权,作为关联交易,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BHG百货签订《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BHG百货持有的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100%股权。参照目标公司的股权评估价值,转让价格为20,800.00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长罗志伟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董事李翠芳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郭丽荣同时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在华联股份担任董事职务,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北京华联鑫创益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同时在华联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在华联股份控股子公司华联(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前述董事均构成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并表决本项议案的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本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回避4人,同意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5,000万元在宁夏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用于经营商业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并同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44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8日

  至2018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公司关于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方法: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能够表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2)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决策机构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 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a、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由委托人签署并经公证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c、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d、第三人的身份证。

  2、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前述出席会议人员可在登记时间持上述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经贸大厦东塔楼6层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010-68364982

  传    真:010-68364982

  联 系 人: 李春生

  2、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联综超”)拟以现金方式收购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HG百货”)持有的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百好吉百货”)100%股权,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格为20,8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进行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购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鉴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持有交易对方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20%股权,作为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披露本公告。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与BHG百货签订了《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BHG百货持有的百好吉百货100%股权。参照评估价值,收购价格为20,800.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持有BHG百货2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告之“二、关联方介绍”。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过去十二个月持有BHG百货20%股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8年1月31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23层2301、2302、2303室

  (5)法定代表人:黄立信(WONG LUP SOON)

  (6)注册资本:新加坡元3000万元

  (7)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百货、针纺织品、日用杂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等。

  (8)股东情况:BHG控股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北京世纪国光科贸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9)BHG百货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10)BHG百货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他关系。

  (11)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BHG百货总资产775.68百万元,净资产479.64百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987.76百万元,净利润60.24百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本公司收购资产,即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BHG百货持有的百好吉百货100%股权。

  2、权属状况说明

  目标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目标公司介绍

  (1)设立时间:2017年10月13日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二层243室

  (4)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乔峰

  (6)主营业务:经营社区百货商店,目前北京拥有两家门店、四川一家门店

  (7)股权结构:BHG百货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主要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资产总额为4,850.58万元,净资产为1,663.79万元,2017年10-12月(该公司于2017年10月成立)实现营业收入3,449.01万元,净利润163.79万元。截止基准日2018年8月31日,目标公司资产总额为9,819.34万元,净资产为2,706.32万元,2018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23,394.18万元,净利润1,042.53万元。

  4、目标公司所拥有三家门店的历史沿革:

  (1)北京上地店:2006年3月20日,本公司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由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海淀区农大南路的硅谷亮城项目1号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商业用房,租赁期限20年,总租赁面积62,500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为了发挥物业整体功能, 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股份”)、BHG百货与业主方签订《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的协议书》,本公司将原合同项下部分场地转移给华联股份和BHG百货,本公司继续向业主租赁地下一层9,221平方米用于经营超市,华联股份向业主租赁38,533平方米,BHG百货向业主租赁14,746平方米。(在签署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之前,2008年6月30日至2009年7月11日,本公司将一至三层部分区域14,746平方米,出租给BHG百货)

  (2)北京回龙观店:2005年3月20日,本公司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由本公司租赁位于北京昌平区回龙观镇的回龙观购物中心地上一层至地上三层的部分商业用房,租赁期限20年,总租赁面积36,000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2006年11月5日,本公司与业主签订《补充协议》,将总租赁面积调整为42,000平方米;为了发挥物业整体功能, 2009年6月30日,本公司、华联股份、BHG百货与业主方签订了《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的协议书》,本公司继续向业主租赁8,461平方米经营超市,华联股份向业主租赁21,199平方米、BHG百货向业主租赁12,340平方米。

  (3)四川乐山店:2005年11月21日,本公司与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本公司租赁位于乐山时代广场的商业用房,租赁期限20年,总租赁面积20,900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6,000平方米,地上一层至四层14,900平方米, 用于商业经营;为了发挥物业整体功能,2011年12月20日,本公司、BHG百货与业主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由本公司继续向业主租赁地下一层6,000平方米用于经营超市,BHG百货向业主租赁地上一至四层14,900平方米用于经营百货。

  BHG百货租赁上述三处场地后,开设百货店。该三家门店资产在百好吉百货成立后,于2017年12月01日转入百好吉百货。上述三家门店同期并入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运营。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0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事宜所涉及的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8]549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08月31日,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确认的资产总额账面值为9,819.33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7,113.01万元,股东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2,706.32万元。经评估,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0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20,800.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零捌佰万元整),评估增值额为18,093.68万元,增值率为668.57%。

  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成立,是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12月01日,BHG(北京)百货有限公司以北京上地店、北京回龙观店、四川乐山店三家门店资产转入百好吉百货。上述三家门店同期并入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运营。

  本次评估根据上述三家门店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运营情况进行模拟测算得出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运营模拟口径的历史年度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经营成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模拟及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如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

  ■

  利润表

  ■

  收益法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在具体的评估操作过程中,选用分段收益折现模型。即:将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的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收益分为明确预测期和永续年期两个阶段进行预测,首先逐年明确预测期各年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再假设永续年期保持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的预期收益额水平,估算永续年期稳定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最后,将被评估单位未来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后求和,再加上单独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评估值总额,即得被评估单位的整体(收益)价值,在此基础上减去付息负债即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有关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合理。

  本次评估增值较大的原因:由于收益法是通过获利能力进行的价值判断,收益法评估结果反映了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具有的整体获利能力所能带来的价值,其结果涵盖了企业拥有的市场和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管理团队、品牌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在内的企业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等账面无法体现的无形资产价值,大于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以历史成本反映的所有者权益价值,同时,目标公司所属三家门店地理位置优越,具备较高的商圈价值,以上原因造成本次评估增值。

  (三)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参考目标股权的评估价值,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0,80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转让方:BHG百货

  (2)受让方:华联综超

  (3)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1月12日

  (4)交易标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5)交易价格:20,800.00万元

  (6)交易结算方式:受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转让价款的50%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过户手续完成后10日内支付剩余50%。

  (7)协议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后,并于受让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生效。

  (8)目标股权的交割:在受让方支付50%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在受让方的配合下,于支付完毕第一期转让款后60日内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申请办理目标股权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守约方赔偿以使其免受损失。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赔偿。

  五、本次收购资产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当前零售业的发展趋势,为了满足广大顾客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本公司在现有综合超市业态基础上,进一步丰富社区零售业务,满足社区日趋多样化的家庭基本需求、老年需求和儿童需求等,本次收购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更综合的服务和体验,有助于提升来客,进一步提升社区零售竞争优势。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百好吉百货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目前,百好吉百货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截止基准日,转让方尚欠付目标公司7,482.24万元往来债务,转让方在过户登记日后1个月内向目标公司全部清偿上述往来债务,上述欠款不会对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百好吉的现有管理层及在职员工基本保持不变,不会增加新的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购买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中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都投了赞成票。

  本次交易事前已经过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定价方法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华联集团、华联股份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溢价购买资产情况

  本次购买关联人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为668.57%,溢价原因详见本公告“三、(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条件。

  八、关联人补偿承诺

  本公司与BHG百货签署了《关于北京百好吉社区百货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如目标公司的股权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过户变更登记,则本协议项下的补偿期间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目标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下单称或合称“实际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843.89万元、1762.64万元、1721.17万元(以下单称或合称“承诺净利润数”)。BHG百货应就经审计的目标公司在补偿期间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与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之间的差额以现金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式:BHG百货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目标公司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目标公司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间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相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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