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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浦泓毅
上证报讯 上海证券报记者获悉,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两家大型券商已在近日依托其承销的交易所民营企业公司债与投资机构签订信用保护合约,完成首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这意味着继银行间市场推出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之后,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也落地。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交易所市场推出信用保护工具,有利于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优化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和产品结构,吸引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从而实现信用风险和投资者风险偏好的更好匹配,促进公司债发行,提高企业融资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
据悉,近期国泰君安成功完成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参考实体为民营企业红狮集团。红狮集团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2018年扶贫专项公司债券时,国泰君安作为其主承销商,为了进一步提高发行成功率、管控发行成本,为红狮集团设计了“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工具”的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具体而言,国泰君安与浙商基金签订信用保护合约,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浙商基金作为信用保护买方支付信用保护费,国泰君安作为信用保护卖方为红狮集团提供相关的信用保护。本次信用保护合约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违约互换交易要素规则,针对参考实体提供信用保护,使用“前端费用+标准票息”的保护费支付方式。浙商基金也成功认购了红狮集团本期债券。
国泰君安方面表示,投资者认购信用债的同时购买国泰君安发行的信用保护工具,相当于国泰君安以自身信用为该信用债或该参考实体提供了增信,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在此时的市场环境下,根据我们的调研,投资者、尤其是信用债投资者,具有较强的意愿参与到信用保护工具市场中。这时候就需要公司固定收益证券部、债务融资部和资本市场部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信用保护工具为所承销的债券主体提供增信。”国泰君安固定收益证券部董事总经理、结构金融业务主管王焕舟表示。
据了解,由于投资者对国泰君安为红狮集团债券发行提供增信存在预期,红狮集团本期债券发行效率大幅提高,簿记日最终敲定为2018年10月29日,提前4个工作日。投资者非常认可主承销商为所承销的债券提供增信的业务模式,市场反响良好,全场认购倍数高达3.3倍,最终发行利率为5.5%,处于发行区间下限。
同时,中信证券亦于近日完成交易所市场首批信用保护合约交易。该信用保护合约交易所涉及名义本金不超过1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近日,由中信证券主承销了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据了解,待以信用保护合约形式开展的交易所信用保护工具试点运行时间后,上交所还将推出信用保护凭证。相比信用保护合约,信用保护凭证将具有可流通转让等属性。
目前,国内市场中的信用保护工具类产品目前主要为交易商协会自2010年10月以来陆续推出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类产品,此次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保护工具的试点推出,将进一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机构人士看来,券商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对于促进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企业、金融市场稳定、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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