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宗:

王学宗:
2018年09月08日 05:54 中国经营报

  王学宗:

  链改是减少贫富差距的有效途径

  ■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日, 虚拟货币价格普遍大跌,交易所盗案频发,区块链媒体公众号被关停……区块链行业陷入多事之秋,ICO泡沫破灭。

  8月1日开始,在区块链行业中,一个新词横空出世——链改实验。此后一个多月,关于链改的讨论更是不绝于耳。有外界质疑,推动链改无非是因为韭菜不够用了,想再换一茬。但业内对链改却抱有美好愿景,链改后的社会,是他们心中的乌托邦世界。

  8月27日,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链改实验发起人王学宗表示,发展了500多年的公司制度已经暴露出弊端。让传统企业上链(区块链)经营,对于部分企业用分布式自治组织运行,可以极大地提高生产率,同时链改可以达到不同利益的均衡,社会核心分配机制将由“按资分配”转向“按劳分配”,减少贫富差距。

  《华夏时报》:目前关于链改的定义很多且不统一,您认为什么是链改?

  王学宗:链改即区块链经济化改革,就是要跟传统的股权公司制结合,把股权公司的激励和治理机制演变成区块链公社制;让企业上链经营,通过链来经营和传递价值信息,充分应用区块链技术和经营模式,把股权公司改造为区块链经济组织,这就叫链改。链改为传统公司制企业赋能,是一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换句话说就是,从公司到公社;从证券到链券;从中心化组织到分布式组织;以此来改变社会的生产方式,提高社会生产组织的效率,提高参与者的积极性,达到不同利益的均衡,减少贫富差距。

  《华夏时报》:作为链改实验的发起人之一,您认为链改有什么意义?

  王学宗:最主要原因是,发展了500多年的股份制已经暴露出弊端。而区块链一方面恰好可以解决股份制带来的问题,减少资本方收益,达到利益均衡;另一方面,区块链项目的分布式自治组织可以提高生产率。

  具体而言,股份制的确让人类在短短几百年创造出的财富得以爆炸式增长,但其最主要问题是,只有股东能分得企业利润,其他员工、用户、供应商等都被排除在外。这就是在同一家公司持股员工与普通员工收入存在巨大差距的原因。

  除此之外,传统的证券监管,为了保护穷人和笨人不被欺骗,设立了合规投资人制度,减少了普通人的风险;但是也限制了穷而聪明的人的普惠投资权利,使得穷人失去了财产性收入的机会,造成社会阶层固化,造成贫富差距的鸿沟愈来愈大。

  所以,在区块链经济时代,股份制有必要进化到区块链公社制。这里所说的公社并不是吃“大锅饭”的公社,简单地说,公社的本质就是利益共同体,在共识、共治、共享基础上运行;每一个为社群做出早期贡献的成员都可以共享社群发展的长期利益。所有同一Token(这里叫链券)的持有者,都对某一游戏规则具有共识,他们可以共同决策、共同治理公司,并共同分润,享受项目发展带来的长远利益。

  一个标准的区块链经济组织,其项目对外的社会实体是注册为基金会法人,通过发行Token,凝聚共识,是一种分布式自治组织,从而替代传统股份制协作模式,可以进一步提升生产力效率,让参与创造财富的各种利益相关者,都具有组织的长期利益的共治和共享权利,其协作效率会十倍于公司制组织。

  Token代表一种权益,其代表的权益超越于股权,其具有三种属性:首先它具有股权属性,Token持有者作为项目股东,获得项目分红,具有投票权等;同时,它具有一定的货币属性,可以用于支付,购买特定商品。此外,它还具有商品属性,可以用于兑换指定商品。例如,原来一家餐厅发展的好坏和消费者没有任何关系,而在区块链项目中,消费者也可以持有餐厅所发Token,享有收益或分担风险。可以看到,企业上链经营让创始人、所有员工、用户、矿工、供应商、广告商等等都成为项目的利益共同体,改变了原有的生产关系。

  《华夏时报》:您认为什么样的企业适合链改?

  王学宗:目前的环境下,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可以链改。区块链经济组织是分布式自治组织,有些项目很难改为分布式自治组织,不能明显提升效率。能链改的项目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是用户参与度高,且需要做大规模推广的项目。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做产品的宣传推广和用户教育。链改后,企业可以向用户发Token,从而激发社会参与项目和体验项目产品或者服务的积极性。

  第二类是初创项目,因为链改对实际项目进行改造,项目通常是在A轮阶段,如果到了B轮、C轮会改不动,已经上市的成熟企业改起来更难,股东利益极为复杂,很难达成一致。

  链改时要注意,除了法规并行之外,其次要把经营机制改了,必须把原来公司制度下的股东的利益、员工的利益、消费者的利益,做到均衡和协调,不要侵犯任何人的利益。这就是帕雷托改进。如果这个项目,已经到B轮C轮,估值将近10亿20亿人民币的话,利益协调太麻烦,要动用的资金量太大,就会难以链改。

  第三类是互联网创业公司,尤其是互联网中具有社群性、社交性的,带有共享经济性质的这类项目,他们想通过链改来找到自己的权益流通、高效融资的出路。其中的互联网金融类项目,这类项目跟区块链的特征有基因的天然契合。链改的核心是要转换经营机制,调动利益各方的积极性,让利益各方都持有区块链经济组织的长期利益,消费即投资。互联网金融是信息经济,评估和传递价值,没有线下笨重的资产,容易上链经营。

  《华夏时报》:您认为国内链改过程中会遇到的最大障碍是什么?

  王学宗:现在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法规缺失,导致欺骗行为泛滥。具体而言,传统的股权公司制度的法律是比较完善的。在公司制度下,违法行为能够得到法律制裁。而区块链经济中,许多行为是灰色地带,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管。所以说,最大的挑战就是要合乎法规。

  链改本身不能违背朴实的法律价值观,不能冲击现行法律制度。但可以兼容传统经济法和区块链的法律实践,也可以通过跨国的法律体系来无缝桥接,让违约责任可以受到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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