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8月31日 03:0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18-044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4元,通过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截至2017年10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 收到股票配售对象和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61,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089,981.8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516,190,018.2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XM-008号《验资报告》。

  (二) 2018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17,467,646.7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0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4,044,180.67元,其中:募集资金38,722,371.44元,专户累计存储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5,321,809.2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除上表列示金额外,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200,000,000.00元。

  三、2018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9,881,283.95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XM-024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18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2018上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2018上半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 “2018上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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