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8月30日 03:0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18-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航空”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5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5,9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9,699.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2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

  2.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用途、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述监管规范及《管理办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重庆)飞行训练中心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于2018年3月29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三方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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