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08月15日 03:3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面业        公告编号:2018-102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7月29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宣传栏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克明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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