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8月15日 03:3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8-060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721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49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5,340,000.00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96,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3,469,766.1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17300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6,346.98万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3,026.00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3,000.0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6.00元;另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872,836.20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4,039,576.30元。

  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08,850.02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08,446.02元,银行手续费支出404.00元;另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3,016,883.6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2,347,609.94元。

  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752,566.73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750,858.90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707.83元;另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1,887,214.07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5,482,257.28元。

  2018年1-6月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7,598.67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6,811.5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 787.16元,另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436,401.75元, 收回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72,041.42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69,116.43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924.99元;收到利息总额人民币6,213,335.68元;另以前期间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元在本期已收回,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8,411,060.3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 年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8,071,943.8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收回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详见四、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依据2017年5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2017-028号公告)、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2017-024号公告),2017年6月1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034号公告),为了进一步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实施完毕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能力提升及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减93,330,000.00元,并用于收购刘春光、林维江等19名自然人持有的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51%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交易对方累计现金支付比例为股权转让价款的65%,即60,664,500.00元,剩余35%的现金对价即32,665,500.00元将在交易对方完成2017年、2018年、2019年业绩承诺且《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的次月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10%(9,333,000.00元)、10%(9,333,000.00元)、15%(13,999,500.00元)的现金对价。公司按照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于2017年6月份支付股权转让预付款31,701,600.00元;2017年7月份支付股权转让款35,496,000.00元(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830,000.00元);2018年4月份支付股权转让款7,419,734.9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投资项目累计支付募集资金74,617,334.90,募集资金余额 18,712,665.1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2、依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7-028号、2017-034号、2017-025号公告),为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项目支付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处于闲置状态的收购天津中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51%股权对价支付款中不超过30,000,000.00元部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在到期日之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股权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及时将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现金收购中德设计51%股权募投项目专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份共使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2018年5月份转回募集资金专户20,000,00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8月1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份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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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1-6月份

  编制单位: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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