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8月10日 01:15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0,44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440.2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72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1,845.89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1,101.5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内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6,322.40万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0,744.30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39,896.3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3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协议存款的累计利息收入3,129.12万元,其中本报告期协议存款的利息收入为342.19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投资收益为1,402.49万元,其中本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8.75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44,467.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10,258.48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余额0.18万元;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33,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258.6万元。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桂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以及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194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银行”)、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桂林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51766800093)、建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050163660100000023、45050163660100000022)、交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53813000018010042289)以及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3072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桂林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5010100100152234)。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27日,本公司与名下合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20078801700000072)。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山南路支行开立了账号为453813000018010038813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该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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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定期及协议存款余额为33,9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用证保证金余额为258.60万元。

  三、 2018年1-6月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1,101.59万元(不含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1。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4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5亿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产品,其中产品期限长于273天的不超过1亿元,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为一年。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公司重型汽车离合器和乘用车离合器升级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同意将原计划投入“襄阳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5,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17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新增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金额由45,400.00万元调整为35,400.00万元;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金额由7,000.00万元调整为17,000.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8年6月,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新增5,000根船用发动机曲轴项目”名称变更为“大型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同时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从35,400.00万元调整为4,000万元人民币。为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其余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曲轴生产线技术改造的下列4个项目:(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件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拟调增募集资金3,500万元;(2)“6K(6T)、6L、A15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3)“商用车曲轴生产线产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4)“乘用车曲轴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二期)”拟使用募集资金13,90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2、附表3。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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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补充说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2015年12月到位,截止 2018年6月 30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除“桂林曲轴产品升级与智能化改造项目”外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附表2补充说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4,000.00万元于2018年6月全部到位,截止2018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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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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