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对中国银河证券出具《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合计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中国银行证券表示,公司在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公司今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5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银反洗罚告字[2018]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行为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合计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公司在接受检查期间即立查立改,截至目前,公司已经进一步完善了反洗钱制度机制,细化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流程,加强了反洗钱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大了对历史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力度,反洗钱相关系统功能也不断改进。公司今后将持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责任编辑:张恒星 S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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