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年07月04日 03:0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0695           证券简称:绿庭投资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庭投资

  股票代码:6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建设公路1357号7幢113室(上海建设经济小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乐路128号1323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康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030号3号楼1楼101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1030号3号楼1楼1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炳通的基本情况

  ■

  (二)上海康斐的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出资情况

  (一)上海炳通的股东出资情况

  ■

  (二)上海康斐的股东出资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炳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康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强制平仓,归还其融资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绿庭投资股份之可能性。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强制平仓的方式减持绿庭投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两融账户低于平仓线,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2日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累计平仓股数为7,962,589股,占绿庭投资总股本的比例1.1197060%。

  本次被动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庭投资股份43,519,189股,占绿庭投资总股本的比例6.1197053%,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被动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绿庭投资股份35,556,600股,占绿庭投资总股本的比例4.9999993%。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如下表所示: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炳通所持有的绿庭投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权益变动告知函;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5.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置地点

  1.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年7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8年7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炳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8年7月2日

绿庭投资 义务人 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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