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联通支付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被央行罚款4万元
千龙网北京7月2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发布的银管罚[2018]16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4万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
开联通官网资料显示,开联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联通支付)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金一亿元。主要业务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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