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峰:对金控集团需建立内部防火墙 进行穿透式监管

孙国峰:对金控集团需建立内部防火墙 进行穿透式监管
2018年05月19日 16:1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孙国峰19日在“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除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外,很多金融机构和一些非金融企业自身也做了一些混业经营业务。这些混业经营的业务在增加金融机构业务多样性和竞争力的同时,也放大了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对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形成了挑战,带来了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的风险传递。

  事实上,混业经营自身也存在风险。孙国峰表示,一是不透明风险。混业经营存在复杂性,一个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并不简单等于集团内部各个实体风险的总和,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可能难以准确了解结构和风险状况,对风险看不清楚,监管责任也不清楚。二是道德风险。银行受到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人的支持,导致一方面金融控股集团大而不能倒,另一方面集团内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会预期在危机时得到集团内的银行以及集团帮助,因此它可以间接利用政府对银行的隐性担保,如此会刺激金融控股集团和集团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冒险行为。三是监管套利。不同金融业务的风险不一样,相应的监管要求也不一样,特别体现在资本的监管要求不同。但金融控股集团有可能会利用不同的金融业务之间的监管差异进行套利。比如,双重或多重负债,这是指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两个或更多实体使用同样的一个资本。再比如,过度杠杆,这是指金融控股公司发行债务取得资金后,再以股权形式注入到金融内部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四是投资者保护不利。从理论上说,金融控股集团应当追求一种协同效应,降低成本。这种协同效应应该体现为物理上的一种协同效应,但在实际中金融控股集团可能不会满足于不同业务子公司之间物理上的协同效应,而是有强烈冲动利用业务交叉进行监管套利。由于业务规模比较大、复杂性比较高,使得相关风险会更加突出。

  孙国峰强调,混业经营自身存在一个内部矛盾,称之为混业悖论。也就是说金融控股集团内部不同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跨行业、跨市场传递的风险,因此需要建立内部的防火墙以隔离这个风险,进行穿透式监管。如果将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的业务完全隔离,就与金融控股集团当初设立的初衷相悖,这就决定了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控股集团存在这种内生的风险。为了防范上述混业经营的风险,应当坚持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基本框架,对已经存在的混业经营要加强监管。

  对于选择怎样的监管方式,孙国峰认为,分业经营不一定对应分业监管。分业经营的模式下不同业态的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公平竞争和规则一致性问题,同样需要金融综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协调,从而实现金融业的总体平衡。分业经营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风险的根本。

  从金融机构自身而言,孙国峰表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产生混业经营的冲动是自然的。但从历史上来看,顺应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诉求作出的监管让步,往往成为诱发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因此,面对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监管不能退让,应当坚持分业经营为主的基本框架,严格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强化综合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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