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减税仍有空间

财政收入大幅增长 减税仍有空间
2018年05月19日 06:59 中国经营报

5月14日,财政部公布了4月份财政收支情况,财政收入仍保持两位数较高增速。1~4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约6.9万亿元,同比增长12.9%。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约2万亿元,同比增长33.7%,两者合计的财政收入逼近9万亿元。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1%。

在财政收入增幅跌落到个位数四年后,今年前四个月终于重新回到两位数,而且从前年的年增幅4.5%到去年的7.4%,再到今年前四个月的11%,看来财政收入已经止跌回升,形成一个强劲上升的趋势,其增长幅度超过GDP近一倍。这样的消息,不知是福是祸,是喜是忧。

自从1993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收入的增长可用长期的井喷来形容。从1994年到2013年的20年中,增幅一直是两位数,其中2007年达到创纪录的32.4%,另外有6 年的增幅在20%~30%之间,有7 年时间在15%~20%之间。就是说,在这20年中,财政收入的增幅远远高于同期的GDP增幅。只是从2014年开始,随着经济增速下降和减税政策的逐渐实施,财政收入的增幅跌破两位数,与GDP的增幅之间靠近,2014~2017年四年的财政收入增幅分别是8.6%、8.4%、4.5%和7.4%。

财政收入长期地大幅度地高于GDP增幅,带来财政收入与居民收入的严重失衡。GDP总量:1993年为3.57万亿元,2017年为82.7122万亿元,增加23.2倍;全国财政收入:1993年为4348.95亿元,2017年为29.1987万亿元(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67倍;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93年2577.40元,2017年36396元,增长1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993年838元,2017年13432元,增加16倍。

如上数据显示,从1993年以来,财政收入增加的倍数远远超过GDP增加的倍数,当然更远远超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倍数。这正是财政收入以超过GDP两倍的幅度长期增长带来的结果。这说明,我国GDP高速增长带来的好处,在社会各部门的分配还有待进一步的协调和改善。这种背景下,呼吁藏富于民,让人民更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声音一度非常强烈。

财政收入应该与GDP增加相协调,增幅上应保持大体的同步,不应长期以远远高出GDP增长的幅度野蛮生长。如果财政收入长期偏离GDP增速,必然是不可持续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不利的。近几年,随着国内经济增幅下滑,随着减税政策的不断实行,财政收入的增幅也逐渐回落,使得财政收入增幅与GDP增幅,逐渐靠近。这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合理、比较健康、比较良性的增长幅度,表明政府收入与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走向合理和正常。

但今年前四个月又出现财政收入增幅相对GDP增幅而暴增现象,这是不是表明我国财政收入又进入一个大幅上升的渠道?这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还是长期的 趋势?这些问题有待观察。

一般预算收入增幅12.9%,财政总收入增幅11%,具体来看,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18.4%,国内消费税同比增长24%,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13%,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20.8%,印花税同比增长15.2%,资源税同比增长24.8%,契税同比增长17.4%,所有重要税种都大幅度增长。为什么会有这样爆发式的增长?一些分析家认为,是今年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带动税收快速增长。这种解释或有道理,但也不无疑问。今年前四个月经济形势并未发生巨大的改变,至少从目前的数字上看不到这样的增长。国家统计局的权威数据表明,今年一季度GDP增长6.8%,比去年并无明显增加。经济向好的苗头,应该是先从经济数据本身体现出来,然后从税收上体现出来,而不是相反。经济数据并未有实质性的变化,而税收却有如此变化,这个显然是不正常的。

实际上,今年前四个月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加强征管带来的。加强征管,有依法应收尽收的合法手段和通过征收过头税预征税等不合理手段,后者虽然在一些地方常见,但这里不作探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财政压力面前,财税部门本着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的原则,堵塞漏洞,将能够征收的全部征收上来。通过从严征管,原本可以偷逃流失的收入,统统被征收上来,这样将导致更多的收入。另外,增值税自身具有非常好的防止偷逃漏税的功能,进项销项的抵扣链条完整闭合,任何企图偷逃漏税者将无法进入此链条系统,从而被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拒之门外,原本在营业税环境下可以容易偷逃的税款,在增值税环境下更为不易,这将带来更高的征收率和更高的收入。尤其值得强调的是,我国当初制定各项税种的征收条例时,因为征管的技术落后,应收尽收不大可能,所以就预先大大提高了税率以应付偷税造成税款不足。现在,随着税收征管技术进步,税收的征收率大为提高,这样,必然带来财政收入的大幅提高。

近些年政府在不断进行结构性减税的工作,减少了一些税费,基于此,有些学者认为减税已经没有空间,对正在实施的减税政策发出疑问甚至提出反对意见。今年前四个月税收的大幅增加则说明,认为减税已无空间的说法纯属杞忧,我们还有非常大的减税空间。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的增值税,其标准税率应该继续下调,不只应该调到16%,应该调到14%或更低。作为关系到数千万工薪阶层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做更为合理的改革。而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也有必要进行改革。将财政收入的增幅降到与GDP的增幅大体持平,这样的财政收入水平才是合理的。只有这样,企业的压力才能真正降下来,居民的收入才能不断提上去,减税降费的改革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而国家收入与居民收入才能形成合理关系,国富与民富才能更好地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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