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商业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哲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晓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晓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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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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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325.98%,主要为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5.02%,主要为控股子公司铁西百货预缴所得税减少和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增值税留底税额减少所致;
3、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63.84%,主要为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4、应交税费减少36.56%,主要为缴纳增值税所致;
5、应付利息减少100.00%,主要为计提的利息已支付所致;
6、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36.59%,主要为本期减少广告费等支出所致;
7、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100%,主要本期无投资收益所致;
8、营业利润减少112.86%,主要为同期出售盛京银行股权取得投资收益本期无投资收益所致;
9、营业外收入减少98.87%,主要为会计政策变更,政府补贴收入调整到其他收益科目核算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减少99.49%,主要为同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本期未支付工程款利息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94.12%,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00.00%,主要为上期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收到现金本期没有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00.09%,主要为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太原茂业支付余下45%的盛京银行股权转让款23,469.75万元,今年无此因素,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负,与上年同期盈利相比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名称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哲元
日期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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