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52 公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邦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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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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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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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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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与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君联慧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期限八年,根据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三分之二同意,有限合伙的期限可延长两次,每次一年。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2%/年的费率承担管理费。分配方面:(1)首先分配所有有限合伙人的本金;(2)若有收益则收益部分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于2018年3月累计出资认缴4,921万元,并于2018年3月23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绍兴上虞泰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后又增资13,500万元,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14,500万元,并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7年实到出资2,500万元,截至2018年3月末已累计出资4,500万元。
3、公司于2017年9月4日与投资基金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伏博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武汉瑞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参与认购方签署《武汉瑞伏医疗健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认购人民币10,000万元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6日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号),已于2018年1月2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与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正心谷价值中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认购正心谷价值中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号),公司已于2018年1月完成出资。
5、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与LVC Super Unicorn Limited 签署《AMENDED AND RESTATED AGREEMENT OF EXEMPTED LIMITED PARTNERSHIP OF LVC SUPER UNICORN FUND LP》(即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期限两年,可自主决定延长1年,半数以上份额持有人可决定再延长1年,有限合伙人应以其认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2%/年的费率承担管理费。分配方面:(1)首先分配有限合伙人的本金;(2)按照8%年化单利优先回报给有限合伙人;(3)按照已分配优先回报提取20%业绩报酬给普通合伙人;(4)剩余部分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盛达国际资本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美元,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并于2018年3月完成出资。
(二)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注销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市上虞龙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26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日期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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