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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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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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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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土地款及项目投入等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2、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主要系对联营合营企业及外部单位的代建项目增多,而导致应收的管理费未收回所致。
3、存货较年初上升,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款较多以及期初预付的土地款转入存货共同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预付的土地款转入存货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上升,主要系增加对联营企业投资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下降,主要系期末尚未支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主要系本期期末余额未计提年终奖所致。
8、长期借款较年初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增加借款所致。
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华家池、西溪明珠、平湖万家花城及武林壹号部分交付,结转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较大所致。
1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收入上升导致结转的成本相应上升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系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增加所产生利息支出大幅上升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及子公司收到的少数股东的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与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远控股”)、深圳滨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安公司”)、深圳新润先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润公司”)签订《关于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项目之合作协议书》,除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项目更新改造开发手续的办理、项目开发主体及开发安排等事宜做出安排外,公司还以 8.6 亿元人民币收购《光大信托-安远集团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信托受益权,并另行向安远控股提供一笔 3 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前述《光大信托-安远集团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担保措施包括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房屋和土地抵押担保、股权和电费收益权质押担保等,另外3亿元人民币资金支持的担保措施括保证担保、股权质押等。 前述抵押/质押的房屋、土地使用权、电费收益权和公司股权均办理了登记手续,公司享有以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所得的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
因公司与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远控股”)之间深圳龙华区安丰工业区地块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未能推进,公司已经决定退出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安远控股归还本金总额为 11.6 亿元的融资款。
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1日和2018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项目合作的进展公告》、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和《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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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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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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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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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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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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