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04月27日 09:34 证券日报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要求,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资金的使用期限和利息,双方应相应作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关联方不收取利息且未约定资金的使用期限,企业应综合双方是否有业务合作、现金的收取和支付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等因素,分析判断交易实质上是投资还是融资行为,以对相关现金流量进行正确分类列报。因此,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将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从经营性活动重分类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并重述2017年一季度会计数据。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前十名“08中粮债”持有人持债情况表

  ■

  4、报告期末前十名“15中粮01”持有人持债情况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7年7月24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同时,就重组方案的调整,公司、中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框架补充协议》。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明毅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64.18%,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已发行股份数的59.59%)。同时,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融资规模不超过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交易完成后,大悦城地产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方案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4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粮地产的重组问询函》(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于4月16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本次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按规定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4月17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于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地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明毅有限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授权单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或核准、商务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公司新增股份及其他相关事项的批准或备案、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商务部完成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情况可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7年10月22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将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提交至交易商协会。2018年4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MTN180 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重要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签名: 周政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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