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04月26日 09:5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1858          证券简称:中国科传      公告编号:2017-020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证公字[2013]13 号),现将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12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11号)核准,公司成功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50万股新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16.51%,其中网下发行1,3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发行数量为11,745万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9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4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2,6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4,097,700.00元。截至2017年1月12日,扣除应支付券商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49,120,000.00元)已全部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1-00008号)。本次发行的13,050万股A股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7号文批准,已于2017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中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于2017年1月1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85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全部到期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如期归还。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国科传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