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04月26日 09:48 证券日报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桂东电力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均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代俊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报告期利润表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元

  ■

  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与上年同期相比偏少,导致自发电量略有减少,1-3月累计实现发电量23,677.71万千瓦时,同比减少2.72%;售电方面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财务售电量82,712.69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8%;实现营业收入342,710.21万元,同比增加97.18%,主要是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贸易业务和收入增加;由于季节性原因,一季度来水及自发电量偏少,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报告期内日常经营出现亏损,实现净利润-7,462.63万元,每股收益-0.0902元。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涉及永盛公司应收款项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预付柳州正菱重型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7,836.00万元,截止2014年3月26日,已交易金额12,652.00万元,尚有余额15,184.00万元。2015年5月,永盛公司受让柳州正菱集团及自然人廖昌瑾持有的凯鲍重工100%股权,永盛公司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18,425.992万元扣减4,500万元后的余额13,925.992万元与柳州正菱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应付给永盛公司的13,925.992万元相互抵销(详见2015年2月17日、5月1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2015年11月,永盛公司拟受让柳州正菱集团及自然人叶贻俊、叶贻崇持有的桂林正菱第二机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同意永盛公司以其对柳州正菱集团享有的债权抵销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受让股权比例及抵销互负债务具体数额将根据正菱二机公司经重新评估后的净资产值确定(详见2015年11月1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上述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2)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预付广西南宁台协干商贸有限公司15,011.00万元事项,永盛公司已就此合同纠纷向广西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16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永盛公司胜诉(详见2015年8月28日、2016年6月3日、10月2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3)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与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原广西冠信实业有限公司)交易形成应收账款12,633,232.79元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款项尚未收回。永盛公司已就此合同纠纷向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永盛公司胜诉(详见2015年8月14日、2016年5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广西铁投冠信实业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2月,法院进行二审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永盛公司诉讼请求(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拟以自筹资金1,037.07万元收购李武等三个自然人持有的陕西常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计9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3,375万元,实缴出资1,173.70万元)(详见2018年2月1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未支付股权转让款。

  4、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股权受让工作已完成。

  5、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德庆县悦城星海油站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股权受让工作已完成。

  6、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股权受让工作已完成。

  7、报告期内,为提升永盛公司油品贸易业务仓储能力,全资子公司永盛公司拟对钦州石化仓储项目进行扩容和增加投资,其中建设总储量由原库容4.6万立方米扩容为7.0万立方米,投资规模由8,925万元增加至15,247.62万元,投资资金由永盛公司自筹和借款解决(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相关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8、报告期内,公司拟解散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贺州市民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9、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公司部分输配电线路、变电站资产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尚未实施。

  10、报告期内,公司拟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进行应收款项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详见2018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相关协议。

  11、2018年3月,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广西投资集团或旗下子公司控股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双方拟以桂东电力控股股东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合作平台,共同推进双方在能源等产业的深度合作(详见2018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12、报告期内,贺州市国资委组建设立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拟将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85%股权无偿划转至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18年1月18日、1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2018年4月,公司收到贺州市国资委通知,由于市人民政府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为确保与广投集团合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市贺投集团、农投集团暂缓推进正润集团股权由市农投集团划转至贺投集团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13、2017年10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收到相关文件,文件涉及到桂旭能源公司目前在建的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目因“未纳入规划建设”列入停建项目名单(详见2017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目前尚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明确指示意见。

  14、2018年1-3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累计归还金融机构借款72,010万元人民币、6,000万美元,并向金融部门借款合计90,300万元人民币、1,545.30万美元,借款明细具体如下:

  (1)公司与农业银行八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与农业银行八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公司与北部湾银行营业部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万美元,为担保借款,期限一年,截止报告日已放款1,545.30万美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公司与中信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公司与浦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公司与中国银行贺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为信用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公司子公司永盛公司与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为担保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公司子公司永盛公司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为担保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公司子公司永盛公司与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为担保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公司子公司梧州桂江公司与交通银行梧州新湖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6,800万元(分笔提款,目前已放款5,300万元),期限十年,用于置换同业存量固定资产贷款。

  (12)公司子公司桂盛公司与桂林银行贺州支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为担保借款,期限一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敏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桂东电力 上海证券报 公司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