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8年04月26日 05:54 证券日报

  公司代码:600397                  公司简称:*ST安煤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绍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金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建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大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超期未履行完毕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第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情况

  1、为避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2010年12月31日江能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 2014年10月,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4-033号)。

  3、为稳定公司业绩,支持公司发展,江能集团应公司要求收购公司所属江西煤业部分亏损的煤矿资产,同时给公司置入业绩平稳并符合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的资产。鉴此,公司与江能集团协商,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其2014年10月25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进行变更,详见公司2015年12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2015-050号)。相关承诺变更为:

  (一)对于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矿资产,继续以江西煤业收购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体包括:

  1、江能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丰龙矿业、新鸣煤业、小牛煤业、贵新煤业、云庄矿业及宜萍煤业的股权,在其矿井基建(技改)竣工达产并连续2年盈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2、江西省煤炭集团(贵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贵州省煤炭整合主体预留资格,目前正在按照整合方案申报,在相关资产符合条件后,整体或单项转让给江西煤业。

  3、江能集团持有的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棠浦煤业和花鼓山煤业改制完成并连续2年盈利后的一年内转让给江西煤业。

  (二)上述资产注入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

  (三)江能集团在完成上述处置之前,实际控制的上述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继续交由江西煤业托管,原托管协议有效期延续至2017年12月31日。

  (四)由于煤炭价格下跌,导致上市公司效益大幅下降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可以收购公司陷入严重亏损的煤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和资产,江能集团将在收购完成后3年内对其择机处置,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本次江能集团以资产置换方式收购的资产包括江西煤业所属景德镇分公司、涌山煤矿、沿沟煤矿、东方红煤矿、电力公司、供应公司和洗煤厂,以及所持江西仙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景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等。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江能集团继续承诺在其作为安源煤业的控股股东期间,江能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煤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不会与安源煤业形成新的同业竞争。

  第二、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展情况

  为落实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江能集团2016年已关闭丰龙矿业、云庄矿业、宜萍煤业、八景煤业、大光山煤业、涌山煤矿、东方红煤矿和仙槎煤业等生产矿井,2017年已关闭棠浦煤业,并均通过江西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符合去产能煤矿标准。公司与江能集团所属上述单位不再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第三、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江能集团关于对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强的煤矿资产,继续以江西煤业收购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期已满,至今尚余公司与新鸣煤业、小牛煤业、贵新煤业和花鼓山煤业4矿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未能如期解决,承诺未履行完毕,主要是因新鸣煤业、小牛煤业、贵新煤业和花鼓山煤业仍不能满足上市公司收购条件。

  第四、对未履行完毕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下一步计划

  对于到期未能解决的公司与新鸣煤业、小牛煤业、贵新煤业和花鼓山煤业4矿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以及2015年12月控股股东江能集团以资产置换方式从公司收购的沿沟煤矿所存在的同业竞争,公司将积极向江能集团提出解决办法。通过由公司收购、去产能关闭、产权处置等方式,切实解决控股股东江能集团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问题,并报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绍华

  日  期 2018年4月26日

煤业 控股股东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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