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玲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启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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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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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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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投资设立尚时弘章基金相关情况
为有效地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利用专业优势团队推进公司投资步伐,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弘章资本合作发起境内人民币基金,投资于境内消费零售类大中型企业。该基金拟由上海弘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的管理人,目标募集规模为6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基石投资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亿元,主要管理人员组建有限合伙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LP认缴人民币1800万元,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GP)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其余资金向特定的合格投资人募集。作为基石投资人,公司有权委派1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基金募集规模达到5个亿之前,公司对投资项目拥有一票否决权。
该基金已于2014年12月17日取得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基金全称为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基金投资资金采用认缴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五期出资。合计出资2.4亿元,占认缴额的80%。
上海尚时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于2015年8月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有限合伙人(LP)深圳帆茂维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人民币12,100万元;有限合伙人(LP)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合格投资人认缴资本额后,基金募集规模达到4.6亿元。 基于新的合格投资人的加入,公司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各合伙人协商一致确认:当基金各LP从基金获取的收益实现了本金收回后累计收益率达到20%的年化复合收益率时,公司从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获得的基金绩效分成由40%调整为30%。
2015年12月,基金又引入三家新的合格投资人。至此,基金有限合伙人(LP)结构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为30,000万元;上海弘旻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1,800万元;深圳帆茂维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为7,500万元;普众信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义乌惠商紫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3,000万元;深圳首瑞艾德维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本额2,000万元;上海市闵行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认缴资本额4,000万元。加上上海弘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GP)认缴的100万元,该基金募集规模已达5.04亿元。
2016年7月,基金再次引入两家新的合格投资人,分别为利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2,000万元;苏酒集团江苏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新增合格投资人后,基金的募集规模为5.54亿元。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公告》】
2、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 Karl Lagerfeld 项目的议案》,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出资24,0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以下或简称为“购买价款”),投资 Karl Lagerfeld Greater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LGC”或“目标公司”)80.1%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贷款,并在股权转让完成交割后与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的境内运营主体加拉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增资,对应公司的增资金额为8,0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两项合计投资32,0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2017年12月,公司已完成70%的购买价款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并将款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另外30%的购买价款正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及监管账户开户手续。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不再以30%的购买价款汇出作为交割的前提条件,剩余30%购买价款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付至监管账户或在交割日接下来3年的每一个周年日将对应款项直接支付至转让方账户。目标公司的股权已于2017年12月8日完成交割,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取得目标公司80.1%的股权。自交割日起,目标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了监管账户的开户手续并将剩余30%的购买价款汇至监管账户。根据《股权购买及股东协议》约定,监管账户中的款项将分三年每年释放购买价款的10%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对目标公司境内运营主体加拉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增资等,同时,努力推动 Karl Lagerfeld 品牌大中华区的整体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打造七匹狼时尚集团”的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8月22日、2017年8月24日、以及2017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公告》、《关于投资Karl Lagerfeld项目的相关说明》、《关于Karl Lagerfeld项目完成交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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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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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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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重要事项之三、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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