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8年04月21日 03:39 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002883            股票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号:2018-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根据《管理办法》和《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等相关人员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个月(即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12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式

    经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该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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