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新疆聚康安顺药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符合国家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4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30916(传真)
电子邮箱:hujinjing@xjda.gov.cn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 邮政编码:830002
企业名称 |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 | 认证范围(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企业所在地 | 注册地址 | 现场检查日期(现场复查日期) | 现场检查员(现场复查人员) |
新疆聚康安顺药业有限公司 |
马明五(马明五) |
王真( 邓爱明) | 批发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昌吉州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幸福村01区3丘44栋(701队老基地选冶中心实验楼)(面积:618.5平方米) | 2018年2月28日-3月1日(2018年3月9日) | 马小华、马长鸣、刘欢(李颖、樊秀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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