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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问计创业板焦点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还有4天,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将结束征求意见。证监会昨日就此召开座谈会,来自学界和业界的六位人士对创业板推出时机、上市门槛、审批程序等问题各自发表观点。 推出时机 由于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创业板推出时间,因此各界猜测不断。 参与座谈会的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推出创业板还需要相当长时间,目前正在制定有关的规则,审批也还有个过程,同时也还有很多问题需要研究。 “我想上半年推出不太可能。”华生说,监管部门也会在市场比较稳定的时候推出创业板,而不会在波动很大的时候推出,“因此市场不要对创业板有多大的恐惧。” 同时参加座谈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晓求也认为,应该在市场更稳定的时候推出创业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则认为:“创业板重在今年开通,而不是要快速发展成一定规模。”但创业板第一批企业不应该低于50家,之后到底是批量上市,还是一两家上市,这是一个需要考虑的细节问题。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五一”之后有望发行首批创业板公司股票,具体要看发审时机。 上市门槛争议 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门槛,券商代表和学者观点不尽相同。 “创业板应该有一个相对较高的门槛,这是我们的国情决定的。”华生认为,目前我国好企业比较多,很多企业都想上市,设计相对较高的门槛是必要的,而且国内投资者不是很成熟,要保护投资者也需要设定相对较高的门槛。 刘纪鹏认为,创业板上市标准不能太高,但是决不能一下子降太低,要借鉴国际规范,同时也要尊重中国现实国情,上市标准要从高到低逐步调整。 “很多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在上市时还是亏损,但事实证明是成长性很好的优秀企业,我们的创业板是否把此类企业排除在外了?”参加座谈会的中信证券研究部负责人徐刚说。 他认为,股市爆炒很多时候是资源稀缺性导致的,应该降低门槛,让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市场,同时应让券商作为做市商,真正起到中介机构的作用。 发审宽还是严? 对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审委设置办法,徐刚认为,这延续了主板发行体制,发行审核依然行政化,可能把本土企业资源推向海外。 参加座谈会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认为,创业板的发行审核流程应该较主板更为简单一些,并向民营企业倾斜。创业板企业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应该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不要求做认证,“需要审批的项目越少越好”。 华生认为,鉴于中国实际情况,完全不审批还是不行的,还是需要审批。但“发展创业板关键要解放思想”,不能搞得跟主板一样,“要使其成为主板改革的先行试验田”。 华生建议,创业板应放宽甚至取消股价涨跌幅限制。他表示,创业板制度上要有创新,还有很多问题要研究,制度要更严谨,要有更严格的责任追究。 惩罚机制须明确 证监会颁布的管理办法把保荐人的保荐期限由主板的两年延长为三年,以更好地防范风险。 参加座谈会的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认为:“对保荐人要有非常严格的约束,三年期内保荐书中承诺的方面如果出了问题,要进行有一定力度的惩罚,目前的惩罚机制尚不够明确。” 吴晓求认为,应加强责任到人,出了问题,保荐人、发行人的主要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创业板应该设置退市机制,明确禁止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禁止买卖壳资源,真正做到有进有出。”华生表示,创业板企业应充分承担风险,不能“不行了我就把壳卖了,永远没有新陈代谢”。 左小蕾认为,“投资者的监管机制”亟待建立,可以试点投资者集体诉讼,允许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违规行为进行起诉。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关于退市制度的设计会很严格,与主板有所区别。从国际上通行的规则看,可能从上市公司违规次数、交易量活跃程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根据安排,征求意见结束后,证监会预计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进行修改,然后报批国务院。此后,还将有创业板的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一系列文件出台,并成立专门的发审委。 石仁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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