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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基本经验与主要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02:48 中国经济时报

  金融篇■宋立 宋宝云 刘小宾

  (上接3月25日第五版)

  二、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特点与绩效

  (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特点

  1、按照“渐进”方式推进对外开放,保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与中国改革的渐进特点相适应,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过程基本上是渐近式的,开放程度由低层级的代表处到比较高级的营业性分支机构,开放方法由试点到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开放地域上由特区到沿海城市再到内陆,业务对象上从外资企业到国内企业和个人,业务范围从外币业务到人民币业务,开放方式从业务合作到股权合作,始终处于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序控制之中,保持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有效地控制了开放过程中的风险累积和系统性风险的形成,保障了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也为中资金融机构留出一定的观察、学习先进经验并为未来激烈竞争做准备的时间。

  2、对外开放优先于对内开放,外资机构享有一定的超国民待遇。

  长期以来,中国金融业处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或几大国有金融机构的“寡头垄断”之下,产业集中度相当高。由于外资普遍享有的超国民待遇,使得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先于国内民间资本获得产业准入。不仅如此,外资银行还在税收、收费政策、同业借款规定和会计政策等方面享受着“超国民待遇”。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金融业对内开放步伐明显滞后,民间资本只能享受准国民待遇,监管机构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持审慎甚至歧视态度,采取极为严格的管制政策。虽然外资银行进入在一定程度上松动了金融业产业组织与市场结构,增加了金融业竞争,提高了金融业效率,但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形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3、“以开放促改革”,以外资机构竞争压力推动国有银行改革。

  如果说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的金融业开放只是“适应性开放”的话,那么加快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步伐以来金融业开放则可以说是“战略性”开放。作为整个“以开放促改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开放也体现出了比较明显的“以开放促改革”特征,东亚金融危机以来,在其他国家前车之鉴和面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大程度开放冲击的双重作用下,金融业改革尤其是国有银行和其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提上了重要议程,金融改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度推进。

  (二)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绩效

  1、金融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产业组织结构得以优化。

  2000年,四大国有银行占有商业银行信贷市场85%的份额,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占有保险市场96%的市场份额。随着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逐步开放,国有金融机构的垄断格局被逐步打破,金融市场结构已经由寡头垄断的高度集中格局转变为垄断竞争的适度集中格局,金融市场组织结构得到不断优化,集中度降低的同时竞争程度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趋于提高。截至2006年底,按资产总额计算,国有银行的市场份额已经下降至51.2%。

  2、促进了中资金融机构改革步伐、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初步建立。

  随着金融业开放的逐步推进,中资金融机构面临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中资机构尤其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财务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改革,并相继上市。中国农业银行也在进行股份制改造,相机上市。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开放推动和监管约束下,积极处理不良资产,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或民营资本,进行治理结构和业务流程重组。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在积极推进。原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先后完成股份制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有所提高。国家对证券机构进行了整顿重组、分类监管和引进境外投资者的改革,使其经营行为大大规范。

  3、金融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提高了中资机构竞争力。

  在外资进入带来的竞争效应和示范效应作用下,中资金融机构变被动为主动,不断加快创新步伐。创新贷款方式、改善存款手段、增加代理业务、开展咨询业务,形成了良好的创新环境。在市场份额不断下降的压力下,中资机构尤其是国有金融机构不断提高竞争力。提供更加快捷、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注重营业网点的合理布局,积极改善内部组织结构,及时应用先进技术工具管理理念,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三、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需要解决的若干重大问题

  (一)金融机构主导权与金融服务方向、国家金融安全问题

  金融业开放在给金融市场带来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可能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甚至对国家金融以至经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金融机构尤其是处于行业领导地区的大型金融机构的控股权、主导权对主导金融体系服务方向、服务国家战略意图、以及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关系重大。拉美国家和东欧一些国家在开放过程中都曾经出现跨国公司控股或持股后的金融机构因为服从和服务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整体战略,而出现在信贷和其他市场行为方面与国家经济产业发展方向不一致、甚至和国家战略需要相冲突的情况。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时对外资入股总比例和单个外资比例都做了限制性规定,保证了国有资本的绝对控股地位,但一些外资金融机构试图通过收购等手段突破持股上限的监管规定。同时,外资在入股中资金融机构时表现出强烈的控股欲望,一些虽然目前规模小但区位重要性突出、发展前景比较好的中资金融机构存在被控股的可能,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国家战略需要和经济金融安全层面加以关注。

  (二)金融业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关系问题

  从1996年民生银行开业到2006年渤海银行成立的10年间,中国没有成立新的商业银行,对内开放出现重大断裂。金融业对内开放滞后已经不单纯是影响金融业产业组织优化的结构问题,而是越来越对国内外经济均衡发展、区域、城乡协调统筹以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的宏观问题。金融业对内开放程度过低,内外开放不协调,容易导致对外资的过度依赖,影响金融安全,也会极大压缩国内民间资本扩张空间,不利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一方面大量民间资本以非正规金融形式存在,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进入金融系统,形成“体外循环”,蕴含着很大的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大量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缺乏,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融资。如果不尽快对内开放,不仅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也会削弱对外开放的程度和效果,更重要的是对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极为不利。总体来看,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和水平,对内开放时机已经成熟,应该进一步加快对内开放步伐。

  (三)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与跨国公司混业经营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业混业经营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趋势。目前不仅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其背景基本上是混业经营的跨国公司,事实上国内近年来也逐渐形成了若干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集团,但现阶段中国金融监管模式仍然是建立在分业经营背景下的分业监管,难以适应对外开放和国内金融发展和改革新形势的要求。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在华数量增多,经营情况与母国控股公司的业绩紧密联系,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一张办公桌,给中国金融监管机构进行跨国监管形成了新的挑战。原来业界呼吁多时的巨无霸式超级金融监管机构或协调机构没有如期推出,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协调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四)进一步开放条件下国内金融体系重构的方向与路径

  金融业作为主要的生产性服务业,在本质上是为第一、二次产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发展服务的。从需求拉动的角度来看,第一、二次产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规模、结构决定了金融业的发展方向和体系结构。现阶段中国企业虽然开始了“走出去”进程,但主要任务还是立足本土资源和市场,因此,现阶段中国金融业基本上以本土市场为主。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为了迎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需要面对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挑战,中国金融业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改革中一个重要倾向就是把国有金融机构的个体改革等同于整个金融体系改革,重视对单个金融机构的重组,而忽视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并且出现了脱离服务对象的好高骛远的行为,以做大做强国有银行规模,甚至跻身世界多少强的目标,同时把国有金融机构的海外上市提到了非常重要的位置,甚至在一定意义将改革等同于股份制改制和海外上市。我们认为现阶段中资银行主要不是出击海外市场,而是防守本土市场。出击海外市场需要单个机构的竞争力,而就防守本土市场而言,金融体系的整体健全性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及时纠正中资金融机构整个竞争战略以及改革发展中的偏差,一方面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心从对单个微观机构的关注转移到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全性方面来,另一方面要客观看待国有金融机构的上市融资进而海外上市,境内上市也不失为理想的替代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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