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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平板电视“三包”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 17:2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曾建元

  近年来,随着平板电视的加速普及,平板电视的质量投诉呈上升趋势,但国家却没有关于平板电视“三包”的法规,制定平板电视的“三包”规定成为当务之急。在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苏宁电器的倡议下,3月16日,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国内首个关于平板电视“三包”规定的《南京市等离子、液晶电视商品修理
更换退货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苏宁、国美等11个家电零售商以及海信、松下等21个彩电品牌厂家的代表在《暂行办法》签字。虽然属于区域性行业规定,但专家认为,此举对国家级平板电视“三包”法规的出台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首个区域性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出台

  据与会的苏宁、国美等家电连锁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由于体积轻薄、画质清晰、辐射较小等优点,近年来平板电视(等离子、液晶)逐步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并且随着价格的不断走低,取得了爆发式的增长。目前,等离子在彩电总销售额中占19%,液晶电视也占到了17%,两者总的销售额已经占到了彩电市场整体容量的36%,而在上海、北京、宁波等一级重点城市这一比例甚至已经高达60%以上,在南京的苏宁新街口店,平板电视几乎占据了所有商场,CRT彩电难觅踪影。

  但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有关平板电视的质量问题投诉也日趋增加。据南京消费者协会会长陆广陵透露,2005年全年,南京有关液晶电视的投诉共64起,有关等离子电视25起,而今年仅一二月份,有关液晶电视的投诉已达25起,有关等离子的为4起(去年同期为零)。

  与质量问题的逐年提升相对应的是,国家关于平板电视“三包”法规却长期缺失。根据1995年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电视并不包括液晶、等离子、背投等高端彩电。由于等离子电视、液晶电视等高端彩电关键部件并非是显像管,而“三包”规定中也没有对背投、等离子、液晶等高端彩电产品的维修做出明确界定,包括维修范围、维修价格、保修期限等,导致在售后维修中无法可依。因此,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目前一直是企业各自为政,保修年限全凭厂家服务承诺,厂家不同,保修年限也不同,标准相当混乱,各家莫衷一是,而且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对于平板电视面临的售后服务的尴尬处境,整个行业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寻求改善途径。

  据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介绍,早在去年8月底在上海召开的2005平板电视论坛期间,苏宁就号召与会的国内外彩电厂商共同推出行业自律性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倡议明确平板电视整机和主要零部件“三包”期限,将其设为两档,钻石级服务为整机保修三年,金牌级服务为整机保修两年,该倡议得到了与会很多厂商的赞同。

  此后,作为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苏宁电器率先发出倡议,号召在南京建立统一执行的行业性平板电视“三包”规定。很快,南京市交电家电行业协会联合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开始共同研究致力于制定一个从制造企业、销售渠道到消费者共同遵守和执行的强制性平板电视“三包”法规。

  在近半年的时间里,两大协会与南京市质量检测所进行了沟通,并组织南京各大彩电品牌、各大销售商家以及上百位消费者进行了10多次的座谈会,共同探讨法规的细节问题,先后进行了7次草稿的组稿和修订。3月16日,《南京市等离子、液晶电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成为国内首个区域性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法规。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暂行办法》,南京交电家电协会在协会网站http://www.njjd.org/上刊登《暂行办法》全文,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12315也将随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还要求各商家在店堂内对《暂行办法》进行公示。该规定的有效期为国家或江苏省有新的规定公布之时,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32大行业巨头联合签署《暂行办法》

  仔细研究《暂行办法》可以看出,其大部分条款和被称为“三包法”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同,较引人注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明确了两款彩电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包括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IC电路集成块)“三包”期为两年,两款电视的折旧率为0.15%/天。二是在两年内,如维修时涉及更换电路整板的,免工费和材料费。三是考虑到两款电视更新、淘汰率较高,《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要保证在产品停产后的三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条件的零配件。四是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如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向南京市消协、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投诉。

  据了解,包括海信、松下、LG、三星、TCL、海尔、创维、康佳、长虹等所有21家在南京销售的彩电品牌厂家代表以及包括苏宁、国美、五星、永乐、新百、中央、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苏果等所有11家在南京销售彩电的渠道商代表共同在《暂行办法》上签字,并表示即日起将全面执行该《暂行办法》中的各项条款。

  业界专家分析,现场签署协议的单位几乎囊括了所有中国市场上的主流彩电行业巨头以及包括家电连锁、百货、超市、大卖场等所有零售业态中前十大的渠道品牌,因此,该《暂行办法》的签署具有很深远的行业意义,将有利于进一步净化等离子、液晶彩电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促进彩电生产厂家的良性竞争,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放心地购买平板电视,同时还将促进国内其他地区类似的行业规范的出台并最终催生出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从而促进彩电行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关链接:签署协议的相关厂商

  (1)21个彩电品牌厂家:海信、松下、索尼、LG、三星、TCL、海尔、创维、康佳、长虹、日立、飞利浦、

熊猫、厦华、夏新、
上广电
、东芝、三洋、夏普、新科、雅佳。

  (2)11个零售渠道:苏宁、国美、五星、永乐、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苏果、新百、中央、南京商厦。(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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