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中国应该让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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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7: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何春中 “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公车私用和长期以来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制度不合理有很大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但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公务用车的货
长期关注中国廉政建设的任建明认为,全国各地公车配备的范围太广、太多,又不让领导干部亲自开,只能由专职司机开。按理说,如果官员自己开公车,不是还能更节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吗?但湖南省一些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频频引发事故的事实说明,不仅加大了成本,而且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党政机关的公车号码一般比较小,很容易识别,”任建明说,“这种特殊号码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权思想的体现,许多公车在高速公路、国道上不用交通行费,至少在本省或本市如此。可不要小看这些细节,它会慢慢滋长官员的特权思想!” 在此前提下,地方交警遇到一些领导干部开公车违章,执行起来有时也会走样。如果出了车祸,有许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得以对官员进行处理的。 任建明表示,在公车使用上,各级领导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要求自己。一起交通事故,对于普遍百姓来说,可能就仅仅是一起事故,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却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官员私驾公车屡屡引发的交通事故深恶痛绝。因此,对公车管理应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的《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规定》,对全区党政机关公车实行统一标识制度,将全区1700余辆挂“宁0”专段民用号牌的车辆全部换成地方号牌,取消了特权车。一些市、县(区)还作出规定,不准领导干部上下班乘坐公车,深受群众好评。 任建明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除考虑到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领导出于安全配备公车外,要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司法机关和特殊部门除外)。同时,政府也要相应地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