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3个国有煤矿10万元 如此拍卖让人后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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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8:27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1月4日电 (新华社记者 范迎春) 黑龙江省黑河市最近通过公开竞标拍卖方式出让3个国有煤矿的探矿权,经过多轮竞价,起拍价为人民币10万元的3个煤矿,结果以700多万元的价格成交。 1:70——国有资产经过拍卖如此大幅度增值,本来可喜可贺。但仔细品来,却觉得很不对劲。事前经过相关机构评估的标的物,为什么会拍出如此悬殊的价差?是买主昏了头
3个煤矿10万元,这个价格在眼下煤炭紧俏的时候值不值,外行人都不难判断。从10万飙升到700多万元,这个评估和拍卖过程不免让人觉得后怕。假如那些竞标者暗中联合起来一起压价、成功后利益均沾,那么至少数百万元国有资产将会顷刻间不明不白地流失掉。 后怕还在于,如果此次拍卖真的以10万元或者略高一点的价格成交,国有资产的流失就会名正言顺。以往的大量事例表明,与贪污、挪用等定义确切的腐败行为不同,国有资产在公开竞价拍卖中流失,不会有人承担任何责任。相反,那些始作俑者还可能因此成为当地改革和发展的“功臣”。前两年一些地方对国有资产实行的“零拍卖”“1元钱拍卖”,就是通过在评估中大做手脚,把人民的血汗拱手送给了“有关系”的个别人。这些“拍卖”活动的推动者、组织者,至今有谁受到了追究? 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建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煤炭等矿产资源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有关部门能不能为人民当好国有资产的管家,人民拭目以待。起拍价与成交价相差70倍这样的事,着实让人不放心。在改革中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的监管,应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完)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