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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通知 管理层不许低价转让国有资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1日 00:31 北京现代商报
  昨天,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股权分制,昨天3部门发布的《通知》强调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辅业改制单位净资产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后的剩余部分向参与改制的管理层转让的,管理层不得参与资产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

  《通知》中还归规定管理层不得以各种名义低价出售、无偿转让量化国有资产;管理层应
当与其他拟受让方平等竞买,并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的相关证明,不得向改制企业及主体国有企业借款,不得以这些企业的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管理层要取得改制企业绝对控股权的,国有产权转让应进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在公开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时对有关事项进行详尽披露。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表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管理层收购,管理层收购当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自卖自买”。因为要“自买”,所以要千方百计把国有资产价格压低,由此产生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2002年和2003年,发生的地点大多数在市、县一级。

  据了解,针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国资委早已经展开了全国性调查。去年8月起,针对职工合法权益、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问题,国资委会同监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全国总工会对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督察。

  此外该《通知》还对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涉及的产权归属、职工经济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辅业资产范围如何界定?

  国企主业、辅业改制的涉及的企业主要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企业辅业资产的界定范围,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合理确定企业辅业资产。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

  辅业产权应挂牌交易

  对于改制企业国有净资产按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的剩余部分,采取向改制企业的员工或外部投资者出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具体交易方式可由所出资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单位)决定。具备条件的辅业企业,应尽可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

  其中中央企业所属辅业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进行支付和预留的部分是指:

  退休人员和改制企业职工支付和预留的费用。主要包括辅业单位改制时因参加医疗保险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

  内部退养职工有关费用。主要包括预留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

  分流职工应获经济补偿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采取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改制企业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改制企业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中尚未履行的期限;原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短于3年的,应延长至3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原土地使用权应协商解决

  企业在实施主辅分离的过程中,根据原主体企业与改制企业双方的分离方案和实际用地情况,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分割后分别确定给主体企业和辅业企业以划拨方式使用。企业改制时,只要改制后的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仍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以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有土地估价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后,作为土地使用者的权益。

  商报记者 杜秀平 赖大臣J013 J051

  国资委确认第三批央企主业

  商报讯 (记者 赖大臣)

  昨天,国资委还公布了确认第三批共计34家央企主业的名单,这些企业主要包括: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等,主要集中在建筑、地产等行业。

  据了解,第三批被确认主业的中央企业大都是规模相对较大、主业较为突出的企业。许多企业在所处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一定的带动力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做强主业,其中一些企业可发展成为行业的排头兵。

  国资委强调,各有关企业要根据业已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定准位、定好位,明确主业发展方向,切实搞好企业内部资源的优化整合,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积极创造条件剥离与企业主业关联度不高的业务,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进一步做强做大主业。

  建筑、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中央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房地产业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将房地产列为建筑施工企业主业,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做强做大,有利于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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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链接

  国企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进程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在2004年透露说,目前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达3个以上的占全部中央企业的56.1%。主营业务太多,业务跨度过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企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在中央企业超过8万亿的资产中,有8.1%的资产都属于辅业资产;1000万中央企业的现有职工中,有近三分之一属于辅业单位职工。

  2002年11月

  为配合国有企业强化主营业务,分流富余人员,2002年11月原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专门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下称859号文件),推动国企进行主业和辅业分离改制。859号文件以及其配套文件规定分流后的辅业企业在满足利用原企业的“三类资产”;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30%(含)以上;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四个条件后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4年9月

  据国资委的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4年9月底,各地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775个,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湖北、四川、甘肃等地,实施改制企业2639户,涉及富余人员70.8万人。从中央企业的情况来看,截至2004年10月底,共有62家上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总体方案,经国资委、财政部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审核,43家中央企业的总体方案得到批复。2005年6月

  截至2005年6月,全国辅业改制企业已享受减免税收优惠1.77亿元;全国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分流安置富余人员135万人,其中改制企业安置富余人员93.7万人,目前,需要分流安置的人还有300万左右。

  商报记者 邓琳 J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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