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账目 如何才能不做假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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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5:16 第一财经日报 | |||||||||||
“不做假账”是当年朱镕基总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题写的校训,真是字字千金。作为经济学者,买了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小股民,我们自然会通过各种方式查阅账目,去发觉问题,理解问题之所在。坦率地讲,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记录不是不可信,而是如何相信的问题。普华永道一位资深会计师曾经指出中国会计制度的缺陷,可见这是个讳莫如深的问题。孤立地看待问题往往会把问题焦灼化、复杂化,如果我们把相关专业问题联系起来或许就茅塞顿开了。
我们透过对法律、经济现象和会计专业的研究,却发现一个令人诧异的本质问题:原来会计是否做假账,原因是会计制度造成的。为什么如此说,我们可以问问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们,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等职务定义有什么区别?那么得到的答案多数是首席财务官和财务总监是引进的洋名词,相当于我国的总会计师;至于财务经理,其实跟财务总监也差不了多少,公司比较小就叫财务经理吧。这其实是个谬误,这个谬误在我国会计界广泛地流传着,因为我国还没有把公司治理结构这堂课上好,还没有理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根本意义,所以我们的上市公司在财务资金储备与监管体系上面,暂时还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作为。 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这两个职务名词原则上是一回事。财务总监是对董事会负责的,财务经理是对总经理负责的,所以前者注重公司财务政策、资本性管理事务,以及构建财务资金储备与监管体系等重任,后者则以企业产、供、销经营活动的核算和会计事项执行;这是国际会计准则所推行的平行监管路线思维;再仔细看看我国会计管理思维,完全是行政权力垂直管理的“一支笔”定局。所以,从管理学角度来说,是看脸色行事的会计。会计目标是真实、全面、完整地记录反映企业经济活动过程。我们作为多家上市公司的小股东,看到的竟然是没有一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令人信服的,没有一家上市公司财务资金监管体系是令人信服的。换言之,作为经济学者看到自己担当上市公司的股东真是心惊肉跳,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怎么办?我们分别向这些上市公司董事会签发《股东专函》,把这个关键的问题罗列出来,已经一个多月了,得到的答复多数是说自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的上市公司干脆说看不懂我们写的是什么?股东是什么,是上市公司的“东家”,即使是小股东,也是企业所有权人,所以我们呼吁我国上市公司的高管们,听听小股东在说什么?有可能我们的声音中充斥着真知灼见,是不错的解决方案。 (上海通商投资研究所经济研究员朱长春,陈浩)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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