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税务总局答问:自行纳税申报不应心存侥幸(全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9:52 中国新闻网

  

税务总局答问:自行纳税申报不应心存侥幸(全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

  中新网3月23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就“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答。答问全文如下:

  记者:今年是实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头一年,目前进展如何?

  答:目前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这首先得益于各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许多省市政府专门就此做出工作部署,有的领导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税务机关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其次,得益于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在北京,一些著名文体明星在1月上旬就主动办理了自行纳税申报;在西北,青海大柴旦矿业有限公司的14名外籍人士主动申报了2006年全年所得,并补缴了税款;在各省市都有类似的典型。

  再次,离不开各级税务机关的辛勤工作。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在我国是第一次,对税务机关来说,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级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税法和有关政策的宣传方面,在积极主动辅导纳税人方面,在如何更好地提供纳税服务方面,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劳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记者:有一些高收入纳税人仍在等待观望,他们不申报会受到处罚吗?

  答: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是新修订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的法定义务。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除追缴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此外,构成偷税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有一些人担心,他们平时的收入单位没有扣缴税款,或者虽然扣缴了税款但没有扣足,自行申报后是否会受到处罚?

  答:这种担心大可不必。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3月31日前,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记者:有些人认为,他们的收入情况税务机关不完全掌握,不去申报税务机关也不能发现。对此,您有何看法?

  答: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建立了纳税档案。许多省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从2001年起,就陆续对当地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进行了重点建档管理。此外,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例如,利用税务机关已掌握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申报信息,筛选出同行业或者同一企业、同等条件的人员;通过与扣缴单位明细申报的信息,或与社会公共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通过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人群的专项检查、利用已掌握的行业收入等信息进行纳税评估、通过检举人提供的检举线索进行分析检查、利用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掌握纳税人在境外的收入等涉税信息等等,从而发现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所以,达到规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自觉履行自行纳税申报义务,不应存在侥幸心理。

  记者:近年来自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一半左右,这是否正常?

  答:这个问题社会各界谈论较多,有的人觉得这个比例偏高。但对这个问题应做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第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城镇居民,目前工资性收入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从而也构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税源。第二,近年来职工工资收入增长较快,纳税人数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水涨船高。据统计,工薪所得的纳税人数已由1994年的956.5万人次上升到2005年的90430多万人次,上海、北京、深圳、厦门等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近几年都占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0%以上。第三,工薪所得项目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来自高收入者。2005年,全国年工资薪金收入25万元以上、适用25%以上税率征收工资薪金项目所得税的纳税人次为442万多人次,税额170亿元占工薪收入总税额的14.63%。因此,不能把对工薪收入的征税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对立起来。综上所述,近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薪所得占一半左右,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结构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也体现了对一部分高收入者的调节。但同时也要看到,工薪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还存在一些漏洞,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对工薪所得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

  记者:申报期到3月底结束,在这段时间里,税务机关还要做哪些工作呢?

  答:各级税务机关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辅导工作,并为纳税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另外还将根据自行申报的情况,初步筛选出重点检查对象,以便在申报期结束后,组织对收入较高但申报人数与实际差距较大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记者:借此机会,您还有什么要和广大纳税人说的吗?

  答:目前,距申报期结束只有很短的时间了,据我们调研和统计分析,还有很多纳税人没有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我想提醒大家,符合申报要求的纳税人应当尽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据各地反映,随着纳税申报截止期限临近,纳税申报人数将越来越多,申报进入高峰期,若大部分纳税人都等到高峰期才去申报,会造成网络拥堵,申报大厅也会非常拥挤;邮寄申报人数剧增也会给

邮政部门带来压力。所以及早申报是省时省力、避免拥堵的最好办法,也是对国家、对自己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此外,我还想说明一点,最近社会上有传闻说国家正在考虑调整对

股票转让所得的免税政策,这是毫无根据的。大家知道,为配合我国企业改制和鼓励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经报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1994年以来,一直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还明确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取得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实行减半征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年所得的范围,应包括其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但对这项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仍然继续执行。要求股票转让所得自行申报与是否征免税是两回事,不应混淆。(周 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090,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