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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大事记(1949—1960年) (1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 10:56 新浪财经
1960年 1月9日 财政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局长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吴波在会上作了题为《税收工作必须大搞群众运动,全力支持国民经济的高速度按比例发展》的讲话。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申平在会上作了题为《税收工作必须大力促进生产,大搞群众运动,为高速度积累资金而奋斗》的讲话。会议确定了1960年税收工作任务,即必须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大力促进生产,大搞群众运动,高速度积累资金,全力支持国民经济的继续跃进。 1月22日 中共中央批转中共财政部党组报送的《关于农业税问题的请示报告》,同意今后3年内农业税征收额稳定在原有水平上,并且对各省、市、自治区实行任务包干的办法。 7月26日 国务院财贸办公室批转财政部报送的《关于对城市人民公社企业的征税问题的意见》,同意财政部提出的关于城市人民公社企业征税问题的几点意见,明确规定城市人民公社和企业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同时区分不同的情况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税收优惠。 11月17日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一百零五次会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 [资料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大事记》(国家税务总局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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