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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父亲为儿子私存小金库 婚前应做财产公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9:41 武汉晨报
记者 李彦 做客嘉宾:朱先生 年龄:42岁 职业:政府公务员 去年,离异带着小孩的朱先生再婚组成新的家庭。婚后,他将自己的工资卡交给老婆保管,自己却私存了一个小金库——一笔20万元的存款。他说,儿子现在读初中,将来要上高中、大学,毕业后还要成家,这笔钱得给儿子留着。 让朱先生担心的是,老婆一旦发现自己私存小金库,不仅会引发家庭不和,这笔钱也很可能划归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不是她的,将来要是对小孩手太紧,我这个当爸爸的可受不了。” 对此,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财富管家覃月建议,朱先生可在婚前做一份财产公证,就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 -记者调查 不少准婚族做财产公证 据了解,近年来选择婚前财产公证的新人越来越多,一些年轻人婚后仍然习惯于财务独立,甚至出现了夫妻AA制协议等,婚前财产公证事实上被他们赋予了新的内容与使命。 刚办了婚前财产公证的贺小姐称,婚前财产公证与感情并无太大关系,重要的是给日后的财务管理一个说明。“我和老公平时都比较热衷于购买一些理财产品。投资势必有风险,我们不希望给对方带来债务烦恼。” -理财师支招 三类人婚前应做财产公证 哪些人婚前应做财产公证?覃月建议,一类是婚前男女双方财产差异巨大的;一类是男女双方或任何一方系再婚且带有子女的;一类是男女双方或任何一方婚前欠有债务的。这三类人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后万一感情破裂,才不至于其中一方利益受损。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喻斌认为,应理性看待婚前财产公证,不仅要公证财产所有权,同时,还要对财产管理权的风险、收益、方式、共同承担等方面有所界定,这是对家庭财产合法权益与收益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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