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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税年内不大可能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06:58 信息时报

  央行透露正“研究”取消利息税,财税专家认为其促进消费和投资的目的均未达到,不过作为财政收入来源——

  时报讯 (记者 袁峰)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在上海透露,中国财政、金融部门正在对取消利息税进行“具体研究”。更有消息称,利息税有望在年内取消。不过,昨天有财税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短期之内取消利息税不太可能。

  正方:两大目的均未达到

  据悉,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央行从1996年5月1日起连续7次降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希望将银行的高储蓄转变为市场消费。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所以,国家在1999年11月1日进一步加大措施,恢复征收利息税,开征税率为20%,主要征收所指为个人在中国境内的人民币和外币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我国著名的纳税筹划专家、被誉为“纳税筹划九段高手”的宋洪祥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一方面希望通过征收利息税抑制储蓄促进消费;另一方面,也希望能促进居民储蓄流向投资领域如股市。但是,这一目的并未达到。

  据央行统计,今年1月末,我国居民储蓄余额突破了14.8万亿元,储蓄率为51%,在全世界排名第一,人均储蓄超过1万元。宋洪祥表示,由于国内保障体系、福利制度的尚未健全,普通老百姓不敢如国外市民般超前消费,市民将存款视为“养命钱”,因此国内消费并未受此刺激,相反国民储蓄却年年攀升。

  另一方面,尽管银行利率一降再降,但由于国内投资渠道过窄,加上风险过大,人们不敢将钱投入股市、房市,只能被迫将钱存在银行,所以人们的储蓄并未流入投资领域。因此,国家开征利息税的目的并未达到。

  反方:是财政稳定收入来源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则表示不同看法,其认为2004年利息税收入为320.76亿元,作为目前财政一个稳定收入来源,国家不可能简单地取消利息税。

  国税总局一位官员也透露,利息税不是取消与否的问题,而是应纳入

个人所得税的整体改革之中,与个人的其他所得进行综合计征,并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而不是目前单一的20%税率。

  中山大学财税系有关人士透露,取消利息税涉及财政、金融系统的收益,虽然目前的经济形势表明,取消利息税势在必行,但短期内取消将很难成行。不过,利息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借鉴发达国家目前实行的综合所得税制,而不再实行现在的对不同类型的收入实行不同税率的分类税制,未来可以将利息所得纳入统一的个人所得账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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