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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暴利税开征 税率为20%-4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2:2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陈其珏

  中石化董事长陈同海昨天透露,针对原油开采企业的特别收益金已从4月1日起开始征收。当原油价格超过40美元/桶时,国家将向原油开采企业征收20%~40%的“暴利税”。

  陈同海是在昨天举行的中石化业绩说明会上透露上述消息的。他表示,中国已于4月
1日起,采取向上游石油企业收取特别收益金的方式,就上游过度利润征收额外费用。如果出售原油的价格每桶超过40美元,将会征收20%的特别收益金;如果每桶达到60美元,则征收的税率上限将为40%。在60美元以上也会采取“封顶”方式。

  开征“暴利税”,是我国3月26日开始实行的油价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曾表示,收取的“暴利税”将用于补贴弱势群体等。

  陈同海称,征收特别收益金可以补助因

原油价格急升而受到影响的行业及社会团体,以保持社会稳定。在4月1日实施特别收益金制度后,成品油价格可能进一步提升,以此解决石油行业上下游及石油行业与社会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此,上海社科院外国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李小钢昨天表示,考虑到国内原油开采领域的高度垄断现实,20%~40%的税率并不算特别高。同时,考虑到成品油调价后受影响的行业非常多,由特别收益金带来的行业补偿也不一定能全面覆盖。

  据他分析,中央这么快就将特别收益金制度付诸实施还有另一层考虑。“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都在境外上市,去年

国际油价飙升,给企业带来的高昂利润并未全部返回国内,而是通过分红等形式大量留在国外。而征收特别收益金,可以将三巨头的暴利降下来,可避免‘肥水外流’。但这样一来,会加大上述境外上市公司的成本,也会影响到中国公司在海外的再融资,并可能导致股价波动。”李小钢对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说。

  昆仑

证券研究所所长吴刚则表示,随着接下来成品油价格的进一步调整,对于石油巨头来说,征收特别收益金的利空将逐渐被消化。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完全接轨,对石化股仍是利好大于利空。

  昨天,中石化以5.2元跳空高开,但其后走低,报收于5.16元,较上一交易日涨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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