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袁峰)昨日,首款针对国内传媒行业的职业责任保险面市。据美亚保险中国区金融险部经理郑祥威介绍,此次推出的首款职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从800万元到8000万元不等,保障范围包括侵犯版权、侵犯知识产权、雇员不诚实行为、文件损失等赔偿金。
广东建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东告诉记者,目前,各类传媒企业由于竞争的加剧,不得不通过寻求新方式来争取广告客户和赢得业务增长,往往需要提供新奇的创意或更吸引眼
球的新闻材料,而这些新方式可能导致诽谤或侵犯知识产权等诉讼。一旦引发此类侵权甚而诉讼,传媒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的风险,即便抗辩成功,也可能为此付出不菲的代价。
继美亚推出这首款国内传媒职业责任险后,哪家保险公司会再吃螃蟹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数家保险公司产品研发部工作人员,他们均认为,就目前国内传媒业发展现状来看,此时推出这个险种可操作性不大。第一,国内传媒业本身发展较不成熟,传媒诉讼仍是个新鲜事物,传媒诉讼过程难以界定;第二,国内缺乏这个险种的相关精算基础数据,国内传媒行业发展不同于国外,一并借鉴国外相关险种并不提倡。看来,短期内保险公司在这个产品上不会“跟风”。
部分保险专家也对此险种持观望态度。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副教授粟芳表示,类似的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外已经相当普遍。前提是必须建立在相当完善的法律环境之下。在我国,由于新闻、出版的相关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完整体系,不利于这一险种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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