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赞同个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不低于1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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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9:07 中国经济时报 | |||||||||
20名陈述人中7人赞同提高到1500元,10人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2人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1人持其他意见 记者 孙汝祥 9月26日北京报道 记者今天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个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27日在京举行”的新闻吹风会上获悉,参加听证的20名听证陈述人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7人,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10人,认为应当低
20人中来自东部省(市)的8人,中部省(市)的6人,西部省(区、市)的6人。他们的月工薪收入既有在1500元以下的,也有在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或者10000元以上的。他们从事的职业有企业职工、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务员、教师、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年龄最小的25岁,最大的55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听证会公告载明的“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工薪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从报名申请人中遴选出20人作为听证陈述人。另外,还从报名申请人中确定了20名听证旁听人。 举行听证会的公告发布后,到报名日期截止时,共收到公众报名申请4982件。在全部有效报名申请中,赞成将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的占33%,认为应当高于1500元的占47%,认为应当低于1500元的占6%,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其他问题提出意见的占14%。来自东部省(市)的占45%,中部省(市)的占33%,西部省(区、市)的占22%。月工薪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14%,1500元至3000元的占37%,3001元至5000元的占12%,5001元至10000元的占5%,10001元以上的占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