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30日消息,甘肃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存在拒绝依法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综上,甘肃保监局决定对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年,停止接受新业务期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对当事人杨重炜给予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甘肃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布(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处罚文号:甘保监罚〔2018〕15号)
当 事 人:浙江洲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
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滩尖子222号第3单元第3层302室
主要负责人:杨重炜
当 事 人:杨重炜
身份证号码:62012219831027XXXX
职 务:时任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住 所:甘肃省皋兰县石洞镇工农巷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及杨重炜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当事人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及杨重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拒绝依法监督检查。
2018年8月3日,我局向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下发《现场检查通知书》,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杨重炜于8月3日签收《现场检查通知书》。之后检查组与杨重炜多次沟通现场检查进场相关事宜,杨重炜以公司无营业场所、人员离职等原因拒绝接受检查。
时任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杨重炜是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通知书送达回执、关于配合做好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发文签收登记单、电话录音、甘肃保监局电话记录表及关于杨重炜任职资格的批复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综上,我局作出如下处罚:
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拒绝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我局决定对浙江洲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给予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年,停止接受新业务期限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杨重炜给予撤销任职资格。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甘肃保监局
2018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赵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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