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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听证会:争论激烈出意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00:28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记者 赵霞

  李建锋来自浙江,是一名普通的私家车车主。14日这一天,他作为国内5000万机动车车主的代表,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

  对李建锋来说,能获得这个机会实属偶然。作为车主,他一直通过网络关注着争议不断的交强险。当得知保监会通过网络征集听证会代表的时候,李建锋马上填写了电子申请,第二天他便收到回信,李建锋被告知他已经成为从众多申请人当中随机收取的22名听证会代表之一。

  感到幸运的李建锋提前一天就乘飞机抵达北京,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听证会上讨论的激烈程度远超出他的想象。

  自交强险年报显示39亿元损失以来,对亏损的质疑就从未停止过。听证会上,中国保险协会费率

精算师陈东辉表示确有亏损。同时他还表示根据保险业协会新提交的费率调整方案,承保方还将面临亏损。

  该方案提出,责任限额统一由6万元提高到12万元,无责赔付比例由原来保额的20%下调为10%,同时42种车型中的16种费率进行下调,下调幅度为5%至39%。

  “新方案实施后,首先责任限额将由目前的6万上到为12万元,死亡赔偿限额上升至11万,在增加风险保障的同时会给保险行业增加赔付成本。”陈东辉表示,预计这种赔付成本上升的幅度在15%至20%。

  陈东辉称,预计新方案推出以后,保险行业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在承保方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亏损。“这还只是静态的预测,具体的经营结果还将面临其它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备受车主诟病的“无责赔付”条款,在此次听证的新方案中仍未能彻底消失,方案中显示,无责赔偿比例从20%降至10%。

  对于“在保费中剔除无责财产损失赔偿”的建议,北京大学副教授郑伟表示,不赞成一概取消无责赔付。他认为,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存在缺陷,但是修法的方向不应是一概取消无责赔付,而应该强调即使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也应区分机动车与机动车。

  据悉,引发“无责赔付”的《道路交通法》第76条修法程序已初步启动。保险行业协会人士称,如果能将财产损失责任从交强险的责任范围中剔除,交强险总体赔付成本将可以降低25%左右。如果调整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原则,赔付成本又将进一步降低,同时理赔的相关费用也可以进一步降低。

  直至晚上7点50分,经过长达5个多小时激烈讨论,全国首例金融业听证会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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