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尽快降低“养老费率”,给企业下场“及时雨”
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已经在路上了。
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再迎来明确消息。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10月31日表示,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发放到位。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
人社部的这一表态说明,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具体方案已经在路上了。这对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实际上就是为企业直接减负。实际上,2015年以来,我国先后四次降低社保费率,总体社保费率从41%降到37.25%,减少企业成本约3150亿元。而今年,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也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费用是社保费用中的大头,要继续推进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养老保险费率的适当降低就不容回避。而有关部门将专门单独研究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就足见其重要性。
同时,在当前背景下,推进养老保险费率降低亦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首先,今年社保征收体制改革启动,五项社保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由此加大欠费追缴力度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一度引发热议。针对这一民间担忧,国务院常务会议开出了两大药方,除了明确“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另外就是要求“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很明显,制定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具体方案,就是对后者的行动响应。
而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一些挑战,囿于实体经济所面临的新发展环境,在此基础上,企业确实需要有更大的减负支持。那么,相关的减负行动因时而加速和扩容,确有必要。
并且,进一步适当降低社保费率来为企业减负,也具备客观条件。现阶段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社保的充实渠道在拓宽。如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试点已进入实操阶段,养老金入市的保值增值效应也已初步显现。这些外部条件,使得在不影响民众社保获得感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负成为现实。此一多赢局面和调控空间,理当珍惜并好好利用。
从长远看,政府“有形之手”能够及时呼应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企业的新需求,积极利用社保费率等杠杆为企业减负,所带来的红利不只是数字上的减负成果,更是向企业发出共度时艰的积极信号,有利于稳固市场主体对未来的信心和期待。
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宏观政策能够顺时而为,通过及时而有效的方案,为企业减负、解困不啻于一场“及时雨”。希望有关部门在既不损害企业职工利益又能为企业减负的基础上,尽快推动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方案早日落地,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减负的“雨露”。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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