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航:及时规范信披 助推FOF发展

王群航:及时规范信披 助推FOF发展
2018年08月06日 09:02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长生生物维权征集中】长生生物因疫苗劣药事件成为全国舆论关注焦点,新浪股民维权平台正式征集相关索赔:凡在2017年10月27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维权。【点击维权】

  【第779期】及时规范信披,助推FOF发展

  来源:微信公众号王群航 作者:王群航 

  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及相关规则征求意见,非常好!从管理好FOF、研究好基金的角度来看,这次征求意见非常及时,非常有必要,将会对FOF的发展产生长远的积极作用。关于此次的征求意见,我想提六个建议:

  一、第六条,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是否还应该包括:募集不成功。今年以来,募集不成功的案例逐渐增多,我这里的记录是14只。不过,截至本文写作之时,好像还至少有两只基金没有披露相关信息。建议:在停止募集,或三个月的募集期满但未达到成立的标准之后,在三个交易日内完成关于“募集不成功”的信息披露,然后才可以开始退款。

  二、第二十八条,规范复杂基金及基金名称的风险揭示,尤其是要产品名称应显示主要投资方向等,很有必要。(1)近两、三年来,基金同名的情况很多,有的直接就是已经到期转型的封闭式基金的名称,这合适吗?(2)有的新基金极有可能就是把之前某基金的产品文件拿来,换上自己的公司名称、给产品名称换个字,就发行了,连原有产品的文件名都不做修改,这合适吗?建议:已经被用过的产品名称,不可以再用。

  三、第三十一条,在完善自主披露要求的条文中,提到了“月度报告”这个全新的内容,这非常好,但如何处理好内容的分寸,值得商榷。建议:如果没有新意,不如不做。

  四、对于“概要”里的基金经理信息栏,建议:是否可以对于基金经理在各只基金上管理的起、止时间予以明确的公示;对于其间在每只基金上的总体业绩,予以明确披露;所管理的基金的资产净值和总值规模,予以明确披露;对于职业生涯中间的空白阶段,要有文字说明;区分披露金融从业年限、证券从业年限和基金经理任职年限;对于国籍、性别、年龄等基本内容要有说明,因为我就曾经遇到过以遵循国际惯例为由坚持不披露的情况。

  五、对于“概要”的篇幅,征求意见稿只讲了“篇幅不超过四页”。这个规定有些太笼统,是否可以更加明确些,不让别有用心、投机取巧的人钻空子。建议:(1)纸张尺寸:A4;(2)页面:单面,或正反两面;(3)字号:小四;(4)行间距:单倍;(5)页边距: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8厘米;等等。上述量化规定是底限,基金公司只可以放大,但不可以再缩小。

  六、建议:保证信披的可读性。无论是什么内容的信息披露,在纸媒上的文字大小,应该同正常文字版面的规格一致。

  王群航

  ■ 中国专业研究基金时间最长的人;

  ■ 重点、系统研究FOF最早的人;

  ■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外聘教师;

  ■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专家讲师;

  ■ 新华社瞭望智库30成员之一;

  ■ 中国基金行业最高奖项“金牛奖”和“金基金”奖的评委;

  ■ 中央电视台特邀嘉宾;

  ■ 中国证券网特聘专家;

  ■ 参与过全国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证券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高校教材《个人理财》、《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报告》(2014)的编写工作;

  个人著作:

  《初买基金必读》

  《基金精选100》

  《基金投资必读》

  《基金精选2008》

  《基金精选2009》

  《私募证券FOF:大资管时代下的基金中基金》

  《王群航选基金》系列丛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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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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